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實施細則》(青經發〔2019〕29號),對已認定的區企業技術中心每兩年開展一次考核評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價對象╱
2021年認定及評價通過的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名單見附表)
二╱基本條件╱
(一)在本區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單位。在本行業內擁有較高知名度,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主要產品和服務符合本區產業發展導向。屬于當年度《上海產業結構調整負面清單及能效指南》中限制類或淘汰類的企業不得申報;
(二)企業決策層高度重視技術創新工作,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企業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三)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發投入;掌握核心技術,具有完備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體系;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四)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五)企業信用狀況良好,兩年內(申請截止日前兩年)未發生涉嫌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理。
三╱指標要求╱
(一)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80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5000萬元),或者成長性好、年主營業務收入連續兩年復合增長率20%以上;
(二)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三)企業上一年度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300萬(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200萬元);
(四)企業上一年度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低于20人;
(五)評價年度前三年內,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不少于3件(含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并且上一年度必須有知識產權申請。
四╱材料要求╱
開展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應當遞交如下材料:
(一)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申請表(附件1);
(二)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附件2);
(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四)企業2022年度審計報告(蓋章);若企業主營業務收入低于80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低于5000萬元)但兩年復合增長率達20%以上的,需提供2021、2022年度審計報告;
(五)帶統計局水印的企業研發項目情況(107-1表)和企業研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
(六)企業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信息表(附件3);
(七)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人員明細表(附件4);
(八)有關知識產權的證明材料(2020-2022年度獲取的知識產權證書、2022年度申請的知識產權受理通知書);
(九)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文件(復印件);
(十)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附件5);
(十一)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報告(操作方法見附件6),生產性服務業企業可不提供。
以上紙質申報材料采用A4打印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用普通膠粘裝訂方式于左側裝訂成冊。
五╱材料報送地址╱
企業技術中心評價采用網上和書面申報并舉的方式。
企業通過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請和服務平臺(http://cyfz.shqp.gov.cn)進行在線申報,相關電子材料需完整打包上傳。同時將一份紙質材料報送至區經委。
企業技術中心評價網上填報受理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30日,書面材料受理截止時間為2023年8月3日,逾期不受理。
六╱評審方式╱
由區經委組織專家、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材料進行綜合評審認定,確定名單并向社會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經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辦公室審議通過后下達扶持資金。
書面材料受理地點:青浦區公園路100號318室
聯系人:青浦區經委技術進步科 夏旸
電 話:59732890-10318
附表:需開展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名單
附件:
1、2023年度青浦區企業技術評價申請表
2、《青浦區企業技術中心工作總結》編寫提綱
3、企業擁有技術開發儀器設備信息表
4、企業技術中心研發人員明細表
5、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
6、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評估操作說明
青浦區經濟委員會
2023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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