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關于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促進貿易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扶持資金申報指南(2021版)
為充分利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重大發展機遇,承接溢出效應,進一步凸顯長寧貿易功能,根據長府規〔2019〕2號《上海市長寧區人民政府關于延長<長寧區關于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促進貿易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有效期的通知》(以下簡稱:《政策意見》)和長商務發〔2020〕6號《長寧區關于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促進貿易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操作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區商務委將啟動《政策意見》扶持資金項目2021年的申報工作,制訂本指南。
一、申報范圍
專題一:支持引進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平臺上的企業,鼓勵參展企業或采購商企業在長寧區新設符合條件的貨物貿易類企業和企業代表處。
申報要求:
(一)新設貿易類企業
1、自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舉辦當年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落戶長寧的符合條件的企業;
2、投資方必須是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的參展企業或采購商企業,其中參展企業必須是世界500強或細分行業龍頭,采購商企業必須是央企、地方政府直屬大型國有企業或行業內知名采購商企業;
3、企業實繳資本2000萬元(含)以上。
4、申請一次性運營資助的企業須為已認定的新設貿易類企業。申請一次性運營資助在貨物貿易類企業自設立之日起貨物進口額首次達到5000萬元人民幣(以海關統計數據為準)的次年提出申請。
(二)新設國外企業代表處
1、自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舉辦當年起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落戶長寧的符合條件的代表處。
2、投資方必須是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的參展企業或采購商企業,其中參展企業必須是世界500強或細分行業龍頭,采購商企業必須是央企、地方政府直屬大型國有企業或行業內知名采購商企業;
3、企業代表處實務操作辦公人員不少于5人。
專題二:支持各類貿易主體做強做優,鼓勵企業向規模化、品牌化轉型發展;鼓勵企業申報認定各類高級資質。
申報要求:
(一)上年度離岸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超過500萬美元且實現增長的排名前5家企業
符合2020年度離岸服務外包合同執行金額超過500萬美元且實現增長的排名前5家企業。(以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服務外包信息管理數據系統公布的2020年服務外包統計數據為準)
(二)海關管理類別高級認證
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首次認定的AEO高級認證類企業。
(三)貿易型總部
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認定的貿易型總部
專題三:支持營造貿易發展良好環境,鼓勵貿易主體活動和品牌落地、打造高水平貿易平臺、貿易功能性機構集聚發展。
申報要求:
(一)經貿活動和專業論壇
1、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長寧舉辦的有影響力的高端專業交流論壇、會議等經貿活動,或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期間在國家會展中心舉辦的與長寧相關的主題論壇或會議、采購需求對接等活動;
2、主辦方在國際、國內或行業內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舉辦的活動能促進貿易產業鏈的延伸并聚集相關專業人員參與;
3、主辦方將活動相關情況(時間、地點、預算、主題、嘉賓、與會人員、影響力等)提出書面申請。
(二)全國首店
1、在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在長寧開設的“全國首店”;
2、品牌具有一定的國際知名度和影響力。
(三)“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平臺
1、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間認定的“6天+365天”常年展示交易平臺;
2、配合區商務部門定期提供平臺運營情況的書面材料。
(四)貿易功能性機構
自首屆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舉辦當年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落戶長寧的貿易功能性機構。
二、申報條件
1、工商、稅務登記或社團組織登記在長寧區且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主體,主體經營狀態正常、信用記錄良好、符合申報條件。在長寧舉辦各類與貿易相關經貿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和機構。
2、申請企業在申報中存在造假、欺騙等行為,或者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自發現之日起三年內不得再次申報。同時,將企業的失信行為記入公共信用信息平臺黑名單。
三、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申報單位認定標準詳見《細則》)需先登錄長寧區產業扶持資金服務系統(http://220.248.7.210:8081/zxzj/page/index.html)在線填寫《長寧區關于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促進貿易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資金申請表(樣表詳見附表1),并根據申報材料表(附表2)上傳相應附件材料。如果申請專題四“經貿活動和專業論壇”資金扶持還需上傳經貿活動和專業論壇扶持資金申報表(附表3)。待形式審查初審通過后,連同資金申請表整套資料下載打印,一式三份,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在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資金申請表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名,書面材料需每一頁加蓋公章、裝訂順序可參考申報材料表(附表2),裝訂成冊后每冊加蓋騎縫章。書面材料應與系統內信息保持一致。(書面材料不退還)。
(二)由長寧區商務委審核同意后,由長寧區財政局按照《政策意見》的有關規定進行確認,并通過集中支付程序,直接將專項資金撥付到企業。
四、時間節點
系統申報時間:2021年4月20日9點-2021年4月30日17點。逾期系統將關閉,無法申報項目。
系統審核時間:2021年4月20日9點-2021年5月15日17點。請已申報項目的企業在此時間段持續關注系統內的反饋信息,及時修改申請材料并提交,逾期不提交項目申請視為放棄。
書面材料上交時間: 2021年5月18日(周二)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00。
書面材料送至長寧區長寧路599號區政府機關大廈812室,逾期未提交紙質材料視為放棄。
咨詢電話:22050846
聯系人:嚴文奇
五、 附則
本“申報指南”由長寧區商務委員會負責解釋。
附表1:《長寧區關于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促進貿易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資金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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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長寧區關于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促進貿易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申報材料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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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長寧區關于對接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促進貿易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經貿活動和專業論壇扶持資金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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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寧區商務委員會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