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計劃申報工作的通知
滬科〔2021〕121號
各有關單位:
為推進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加大對本市科技型中小企業的扶持,鼓勵企業技術創新,根據《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計劃管理辦法》(滬科規〔2021〕2號),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組織開展2021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計劃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為進一步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創新生態環境,更大范圍、更深程度服務科技型中小企業,2021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將與本年度“創?在上海”國際創新創業大賽對接。
申報條件:
1.企業應在本市注冊,具有獨立的企業法人資格,財務和管理制度健全,且為非上市企業。
2.企業主要從事高新技術產品的研究、開發、生產或服務等業務,具有創新能力和高成長潛力,一般無知識產權糾紛。
3.企業上年度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已完成的研發費用總額不低于50萬元,且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例不低于5%;職工總數不超過300人,其中直接從事研究開發的科技人員占比不低于10%。
4.申報上年度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
5.企業申報時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評價網址:www.innofund.gov.cn)。
6.同一企業獲得創新資金資助的次數未滿3次。
支持方式:采取后補助的方式。根據評審結果,創新資金支持項目分為A、B兩檔。A檔給予不超過20萬元/項的資助,B檔給予不超過10萬元/項的資助。
各區政府應對本轄區立項項目予以配套資助,且每個項目的資助額度不低于市撥付B檔項目的經費額度。
二、申報要求
除滿足前述相應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要求:
1.項目申報單位在同一年度內只能申請一個創新資金項目,具有組織項目實施的相應能力。
2.研究內容已經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報。
3.所有申報單位和項目參與人應符合科研誠信管理要求。項目責任人應承諾所提交材料真實性,申報單位應當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負責,并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審核,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
4.申報項目若提出回避專家申請的,須在提交項目可行性方案的同時,上傳由申報單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專家名單與理由。
5.區科技行政部門對所轄區內的申報項目進行審核,并擇優推薦。
三、申報方式
1.項目申報采用網上申報方式,無需送交紙質材料。申請人通過“中國上海”門戶網站(http://www.sh.gov.cn)--政務服務--點擊“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進入申報頁面,或者直接通過域名http://czkj.sheic.org.cn/進入申報頁面:
【賬戶注冊】轉入注冊頁面進行單位注冊,然后再進行申報賬號注冊(單位注冊需使用“法人一證通”進行校驗);
【初次填寫】使用申報賬號登錄系統,轉入申報指南頁面,點擊相應的指南專題后,按提示完成“上海科技”用戶賬號綁定,再進行項目申報;
【繼續填寫】登錄已注冊申報賬號、密碼后繼續該項目的填報。
有關操作可參閱在線幫助。
2.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21年4月28日9:00,截止時間(含申報單位網上審核提交)為2021年5月19日16:30。為避免因系統繁忙影響申報,請項目申報單位合理安排申報進度。
四、評審方式
采用通訊評審的方式。
五、立項公示
上海市科委將向社會公示擬立項項目清單,接受公眾異議。
六、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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