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金山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
金經委〔2021〕6號
各相關單位:
為加強和規范金山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驗收工作,現將《金山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驗收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附件:金山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驗收管理辦法
上海市金山區經濟委員會
2021年2月20日
附件
金山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驗收管理辦法
第一條 (目的依據)
為了加強和規范本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驗收工作,根據《印發<關于深化建設打響“上海制造”品牌的重要承載區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相關實施細則的通知》(金經委〔2020〕4號),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適用本辦法的技術改造項目,是指列入金山區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專項資金項目計劃的項目。
第三條(驗收管理部門)
區經委負責組織項目驗收,委托專業機構具體實施驗收工作。各鎮(工業區)落實屬地管理職責,配合區經委開展項目驗收工作。
第四條(驗收申請)
項目單位在項目完成主要建設內容、建成試生產之日起的3個月內向區經委提請驗收申請。
第五條(驗收材料)
驗收申請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一)項目驗收申請文件;
(二)驗收總結報告;
(三)項目審計報告;
(四)與項目驗收有關的其他材料。
第六條(材料審核)
區經委對驗收申請文件和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組成驗收組進行現場驗收。
第七條(驗收組形成)
驗收組由3-5名工程、技術、財務等方面的專家組成,工程、技術專家必須具備高級職稱,財務專家必須具備注冊會計師資格或高級財會職稱。
第八條(驗收內容)
驗收組對照項目協議書(項目經變更后同時結合變更意見) 進行以下內容的審核:
(一)項目建設地點、建設內容、項目總投資、固定資產投資、設備投資等是否符合項目協議書;
(二)項目產能、技術水平是否達到預計目標;
(三)項目的財務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第九條(驗收結果)
驗收組對項目完成情況作出評價,形成驗收意見。區經委根據驗收意見和項目審計報告做出以下決定:
(一)同時符合以下情況的,驗收通過 :
1.項目已經完成主要建設內容,基本實現預計目標;
2.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達到資金計劃核定的固定資產投資的70%及以上且達到500萬元及以上的。
(二)存在下列情況的,驗收不予通過 :
1.項目承擔單位未完成主要建設內容或者擅自變更主要建設內容;
2.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不足資金計劃核定的固定資產投資的70%;
3.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低于500萬元的;
4.項目單位提供的驗收文件、資料、數據等不真實。
第十條(資金撥付)
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達到資金計劃核定的固定資產投資90% 及以上的,全額核撥專項資金;項目實際完成固定資產投資達到資金計劃核定的固定資產投資70% (含)但不足90% 的,同比例核減專項資金。
第十一條(解釋)
本辦法由區經委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實施日期)
本驗收管理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