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人工智能產業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辦、各開發公司、各相關單位:
現將《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人工智能產業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按照執行。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2019年10月22日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
人工智能產業若干措施
為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人工智能產業的集聚和發展,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總體方案》(國發〔2019〕15號)、《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辦法》(滬府令19號)和《關于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高質量發展實施特殊支持政策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19〕20號)等文件精神,配套細化《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產業發展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經〔2019〕12號),特制定本政策。
一、支持范圍
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內的人工智能產業領域企業和與之相關的配套服務企業,以及經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認定后列入可支持范圍的相關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功能平臺、創新載體等機構在臨港新片區實施的與人工智能產業相關的項目。
二、支持內容
1.支持重大項目集聚。根據功能定位和產業基礎,支持人工智能技術與集成電路、生物醫藥、航空航天、高端裝備制造及戰略性新興產業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支持人工智能產業推動智能網聯汽車、智能制造、智能機器人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具體獎勵、支持措施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專項審議確定。
2.支持關鍵技術源頭創新。支持企業圍繞人工智能芯片、核心算法、操作系統及基礎軟件、智能傳感器等基礎核心技術和關鍵共性技術開展攻關,對引領產業發展或取得顛覆性突破的項目,根據技術創新性和投資額給予最高2000萬元資金支持。對于特別重大的項目,原則上可根據項目開展情況連續支持三年。
3.支持豐富場景實現示范應用。支持在臨港新片區打造和豐富世界級的場景應用,通過聚焦經濟高質量發展、人民高品質生活、城市高效率運行,實施“臨港新片區AI+”行動,引導全球人工智能最新成果在臨港“先試先行”,打造一批面向全球、面向未來的創新應用。其中:
(1)對列入國家、上海市認定的人工智能試點應用場景的重大專項項目,除國家給予的專項支持和上海市的專項支持外,再由臨港新片區給予一次性的配套獎勵分別為300萬元和200萬元。
(2)采取“雙向”獎勵制度加速場景豐富及實際應用,經認定后,給予示范項目及場景投資提供主體在人工智能技術、產品及服務部分投資采購額度30%的獎勵、最高300萬元,給予技術、產品及服務提供機構的實際研發投入50%的獎勵、最高200萬元。申報本政策的同一企業或同一項目、不再重復享受《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產業發展若干政策》中第3條相關支持政策。
(3)經評審對臨港新片區內產生的應用場景解決方案的創新產品,推薦納入《上海市創新產品推薦目錄》(以下簡稱“推薦目錄”);同時支持深化建設公共服務“示范項目”,新片區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應根據實際需要、按照規范流程,優先采購“推薦目錄”中臨港新片區推薦納入的創新產品,每年重點打造并宣傳若干人工智能公共示范項目,在率先運用人工智能提升業務效率和管理服務水平的同時,為企業拓展國內外市場提供“試驗性”的應用示范。
(4)鼓勵有條件的企業、高校院所、科研單位和行業協會等機構在新片區面向全球,建設傳統行業(各行各業)對人工智能技術和服務需求發布、人工智能企業解決方案發布的供需信息快捷高效的匹配對接“線上”網絡平臺,根據平臺建設投入及對接成果,給予年度運營經費50%、單個平臺最高100萬元的補貼。
(5)結合臨港新片區智慧城市、智慧產業、智慧旅游建設中能夠支撐打造特殊經濟功能區、現代化新城的關鍵核心項目,最高給予項目100%的資金支持,并通過項目支持發現、遴選、并推動各類場景方建立人工智能聯合應用測試平臺,定期向新片區人工智能企業公布,為創新產品和服務提供真實測試環境。
(6)鼓勵企業、高校院所、科研機構在新片區建設開源開放、共享協同的人工智能數據歸集、算法匯聚、算力開放及檢驗檢測的創新支撐平臺,對企業采購平臺服務的,按實際采購費用給予30%補貼,同一企業最高50萬元。
4.支持基礎設施優化完善和率先應用。加快推進完備的國際通信設施建設,加快推進第五代移動通信技術(5G),互聯網協議第6版(IPv6)、云計算、物聯網、車聯網等新一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網絡智能化改造和新型工業互聯網絡規模化部署,率先實現移動通信網絡和固定寬帶網絡“雙千兆”全覆蓋,為人工智能深度廣泛應用提供信息高速公路。人工智能類型企業應用上述信息設施設備進行研發和生產時,對支付給信息運營服務商費用給予10%比例、最高10萬元的年度補貼。
5.支持企業規模化發展。對人工智能企業主營業務收入首次超過500萬元、1000萬元、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的企業,按照晉級補差原則分別給予20萬元、30萬元、50萬元、100萬元、200萬元的獎勵。
6.支持企業落戶新片區。其中:
(1)支持國內外人工智能企業來新片區落戶,對注冊并實到資本金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實繳資本的5%給予獎勵、最高500萬元。獎勵金額按照企業首次達到上述標準時的實繳資本進行核定,分三年按40%、30%、30%的比例兌現獎勵。
(2)由天使投資、風險投資、創業投資等基金投資入股的新注冊或新遷入人工智能企業,按基金投入資金的10%給予一次性的落戶支持,最高不超過500萬元。
7.支持重點領域創新資源庫建設。針對人工智能核心算法、深度學習、自主協同控制等基礎理論領域和智能芯片、人機交互、數據挖掘等核心關鍵技術領域,面向計算機視覺、自然語言處理、自動駕駛等重點攻關方向、重點產品研發需求,支持建立高質量、開放式的人工智能訓練數據集、標準測試數據集等資源庫,為技術研發提供基礎支撐。相關支持措施根據產業實際、資源庫對人工智能產業發展綜合貢獻度另行制定。
8.支持產教深度融合。對在臨港新片區高校利用原有的計算機、計算數學、軟件開發、信息控制工程等專業優勢,升級建設人工智能專業和學科,對于成功建成專業和學科的學校和學院,經綜合評估對產業的支撐和績效作用后,給予每個專業和學科最高2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9.支持打造頂級活動。對新片區相關開發主體、園區和人工智能領域相關行業協會、產業聯盟或重點企業,承辦國家、上海市、臨港新片區人工智能及相關領域的學術會議、具有重要影響力的交流活動、創新創業大賽等重大賽事活動的,經事前認定備案,以后補助形式給予承辦單位50%的補貼、最高200萬元。舉辦有重大國際影響或國家級人工智能為主要內容的活動,可根據實際情況一事一議。
10.其他支持措施。建立臨港新片區人工智能優勢企業(單位)庫并做相關分類,結合企業和項目實際精準施策、優先支持、組合扶持。組建專業服務團隊,對入庫企業(單位)輔導申報國家、上海市和臨港新片區出臺的各項資源要素(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等)、財稅金融(包括所得稅、投融資、上市獎勵等)、招商引企(包括企業落戶、總部經濟等)、人才(包括人才引進、培養培訓、住(租)房保障、醫療保障、子女就學、獎勵補貼等)、產業促進(包括關鍵核心技術與產品突破、產業能力提升等)、產教融合(包括“產學研”、技能人才培養等)、科技創新(包括功能平臺、研發經費補貼獎勵等)、數據跨境流動、研發用房補貼等方面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