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0年度第二批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0-2021年)》、《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和《嘉定區關于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試行)》要求,現就開展2020年度第二批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申報條件:項目總投資額不低于1000萬元的在建項目。
二、 申報材料:項目申請書及相關附件(裝訂成冊)紙質版、電子版各1份。
三、 時間節點:于7月10日前正式行文(連同項目申報材料)報送到街鎮。
聯系人:趙小紅 69989709
郵箱: zhaoxiaohong1@jiading.gov.cn
附件:
1、《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0-2021年)》
3、《嘉定區關于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實施細則(試行)》
嘉定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