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0年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的通知
各區知識產權局、各有關園區:
為進一步落實本市知識產權戰略綱要,推動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服務體系建設,根據《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評定與管理辦法》(滬知局規〔2019〕1號)的規定,我局現開展2020年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示范園區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產業園區;
2.知識產權工作環境良好,建立園區知識產權管理機制,設立知識產權管理機構,出臺知識產權政策,配備專業知識產權工作人員(具有專利代理師、專利工作者或知識產權職稱等證書),有一定知識產權工作經費投入;
3.知識產權工作基礎良好,園區每萬人有效發明專利擁有量不低于同期本市平均水平的2倍,擁有有效專利的企業數量占園區屬地企業數量的10%以上,擁有有效商標的企業數量占園區屬地企業數量的30%以上,近三年園區屬地企業未發生嚴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
(二)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地理標志類)需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地理標志產業園區;
2.知識產權工作環境良好,設立地理標志管理機構,建立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和維權保護工作機制,具備地理標志統計分析能力,有一定知識產權工作經費投入;
3.知識產權工作基礎良好,在地理標志品牌培育、品質保障、宣傳推廣等方面具有較好成效,地理標志使用企業占園區同行業企業總數的15%以上,地理標志產品種植面積占園區同類產品種植面積的20%以上,近三年園區屬地企業未發生嚴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
(三)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示范園區需具備以下條件:
1.經考核驗收合格的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
2.構建了比較健全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出臺園區知識產權工作規劃或戰略,設立專門的知識產權管理機構,能夠有效開展專利工作和商標品牌的指導服務,配備2名以上專業管理人員;近3年園區知識產權工作經費投入年增幅不低于10%;
3.建立較為完善的知識產權服務機制,可以提供專利申請和商標注冊、知識產權運營轉化、知識產權培訓、知識產權維權、知識產權信息等相關服務;
4.近五年園區屬地企業未發生嚴重侵犯知識產權案件。
二、申報材料
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的填報《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申報表》(附件1),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地理標志類)的填報《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地理標志類)申報表》(附件2),申報上海市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的填報《上海市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申報表》(附件3)。附件要提交《申報表》中提及的主要指標證明材料,包括法人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專職/專業知識產權工作人員證明、園區知識產權狀況證明等。《申報表》需蓋公章,其他材料加蓋騎縫章。
三、申報時間與方式
請于8月31日前將申報材料的紙質文件(一式六份,其中一份交區知識產權局留檔)與電子版(Email)提交園區所在區知識產權局審核蓋章。
請各區知識產權局認真組織具備申報資格的園區進行申報,確保申報材料完整、真實、準確,并于9月4日前將申報材料紙件和電子版報送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
1.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申報表
2.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地理標志類)申報表
3.上海市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申報表
4.上海市知識產權試點園區申報參考評價指標
5.上海市知識產權示范園區申報參考評價指標
上海市知識產權局
2020年8月17日
聯系人:知識產權發展促進處 張燕山
電 話:23110888
郵 箱:zys82070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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