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請區政府審議《閔行區高新技術企業資助政策意見(試行)》的請示
閔科委〔2020〕62號
閔行區人民政府:
高新技術企業是區域科技創新能力、產業發展的基礎,更是上市企業的重要儲備,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將成為推進閔行科技創新的有力武器。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上海南部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8】40號),《閔行區關于加快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閔府辦【2019】12號)以及《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管理辦法》(滬科創辦〔2019〕21號),特提出閔行區高新技術企業資助政策。
近年來,閔行區關于高新技術企業的政策支持主要依賴于張江園區政策,區域層面尚未出臺專項性高新技術企業資助政策,橫向區層面如浦東新區、松江區、靜安區、黃浦區等7個區都已經出臺相關專項支持政策,經過政策分析和對比,有政策支持的區高新技術企業增速較為明顯。
為了加快支持本區高新技術企業發展,促進科技與經濟相結合,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特提請區政府審議《閔行區高新技術企業資助政策意見(試行)》。
妥否,請批示。
附件:閔行區高新技術企業資助政策意見(試行)
閔行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0年8月28日
閔行區高新技術企業資助政策意見
(試行)
為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上海南部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推動本區高新技術企業高質量發展,現制訂《閔行區高新技術企業資助政策意見(試行)如下:
第一條 總體要求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上海南部科技創新中心核心區建設,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本市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8〕40號),《閔行區關于加快高新技術企業發展的實施方案》(閔府辦〔2019〕12號)以及《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管理辦法》(滬科創辦〔2019〕21號),加快支持本區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新技術產業集群,促進科技與經濟相結合。
第二條 目的意義
高新技術企業是推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實施主體,是科技企業經濟發展最具創新活力、最具成長潛力的核心力量,在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中具有引領作用和示范效應。高新技術企業的發展情況,是衡量一個地區科技創新發展水平的重要環節,也是體現以科技發展引領經濟增長的有力支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第三條 支持對象
注冊和納稅在本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信用良好的高新技術企業;張江范圍內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享受張江政策,放棄申請張江政策資助的,區級層面不再予以支持。
第四條 資助標準
對首次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5萬元資助;對2020年起新遷入本區且在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20萬元資助;對有效期滿后重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給予5萬元資助。
第五條 資金來源
本政策資助資金納入區科委部門預算。
第六條 操作流程
1、申報材料
閔行區科技政策申請表;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復印件。
2、申報時間及流程
(1)申請單位在閔行區科創服務平臺(http://kc.mhkj.gov.cn)登錄“我要申報”,在線填報并打印《閔行區科技政策申請表》,并按本政策意見相關要求上傳材料;
(2)區科委在審核申報材料及申請單位信用狀況后,把符合條件的資助名單及資助金額函告區財政局后撥付資金;
(3)每年7月份集中受理,具體時間以通知發布為準。
第七條 監督管理
區科委做好資助資金的審核、撥付和監督工作。
第八條 實施期限
本政策意見自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本意見執行過程中,如因法律、行政法規、上級機關發布的規范性文件等上位法修訂調整而與本意見內容不一致或相抵觸的,以上位法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