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松江區培育型優秀產業園區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道、經開區:
為加快推進G60科創走廊建設,鼓勵中小產業園區特色化、品牌化發展,根據《松江區關于加快G60科創走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滬松府規〔2018〕10號)和《松江區關于加強產業園區綜合評價及分類管理的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松經〔2019〕58號)等文件精神,組織開展2023年松江區培育型優秀產業園區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及條件
請各鎮、街道、經開區排摸推薦符合以下條件的產業園區進行申報:
1、園區有專門的運營管理和招商服務團隊,積極配合政府部門開展工作;
2、園區占地面積20畝以上,具有明確的四至邊界,硬件配套設施完善,園區環境良好;
3、園區符合區域發展規劃并有清晰的招商產業方向;
4、園區社會經濟綜合貢獻具有較大發展潛力;
5、園區土地權屬無爭議、無違法用地(或違法用地已處理完畢)、無違法建(構)筑物;
6、園區內項目三年內未發生過重大環境污染及安全事故;
7、園區開發運營主體無重大失信行為。
注:本年度開展培育型優秀產業園區復評工作,請2021年入庫的培育型優秀產業園區參加申報。
二、申報流程
1、園區書面申報。申報園區將《2023年松江區培育型優秀產業園區申報表》(見附件)、園區開發運營主體信用報告提交至所屬街鎮、開發區初審。
2、各鎮、街道、經開區于3月15日前將屬地內園區材料統一提交至區經委。
三、支持方式
區經委會同相關部門對申報園區進行評估,擇優選擇符合條件的園區納入園區培育庫。對入庫園區,給予以下支持:
1、對入庫園區進行統一授牌;
2、對入庫園區相關發展事宜給予綜合協調支持,對培育后符合星級優秀產業園區標準的園區,按照《松江區關于加強產業園區綜合評價及分類管理的專項支持實施細則》給予支持,并研究給予園區發展項目扶持(另行通知);
3、根據園區需求,邀請相關專家對園區發展及運營管理開展相關培訓及引導服務,協調解決園區發展問題;
4、區投促中心根據招商實際為入庫園區推薦產業項目。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松江區培育型優秀產業園區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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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人:王小璆、陳威辰
電話:37737090、37737093
郵 箱:cyyq1208@163.com
上海市松江區經濟委員會
2023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