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 2020年重點項目(寶山園)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滬財預〔2016〕149號)、《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使用和管理實施細則(修訂)》(滬科創辦〔2019〕20號)、《上海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管理辦法》(滬科創辦〔2019〕21號)和《關于開展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2020年第三批重點項目申報的通知》(滬科創辦〔2020〕89號),現就開展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2020年重點項目(寶山園)申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經市政府批準的張江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寶山園。
二、申報主體及條件
申報主體為獨立法人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單位:
1、注冊地和稅管地在張江高新區寶山園范圍之內的企業、機構,并納入張江高新區火炬統計范圍。
2、面向張江示范區提供公共服務和專業服務的本市相關單位、非營利性法人機構。
以上各類單位均已建立項目資金專賬管理、單獨核算的財務制度;在管理經營等方面無違法違規行為;非營利性法人機構具有常設工作機構和健全的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等內部管理制度。
三、申報要求
1、2020年重點項目優先支持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優化園區服務環境和企業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平穩發展的事項。各類申報須符合項目指南(附件1)要求。
2、項目內容已經獲得或正在申請市級或區級財政資金支持的,不得重復申請支持。
3、申報主體對所申報的項目需提交未獲得其他財政資金資助的承諾。
4、申報材料需齊全,相關證明文件應將清晰可辨認的原件掃描件在信息化系統內上傳。申報材料未按要求完整提交,或系統內填報情況與提交的證明文件不一致的,不予審核評估。
5、如申報主體在項目資金撥付前遷出張江高新區寶山園,項目不再支持、資金不再撥付。
四、項目申報和初審時間
1、項目申報時間為2020年9月29日9:00至10月25日24:00。申報主體可登錄上海市財政科技投入信息管理平臺(http://czkj.sheic.ex9.http.80.ipv6.shbsq.gov.cn/czkjtr/)在線填寫申請書并提交證明材料。臨近截止時間系統擁堵,建議盡早提交,過時不予受理。
2、區級初審時間初定10月26日。項目申報主體還需在線下填報《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寶山園)申請書》(附件2),獲得注冊地所在鎮、園區推薦意見(附件3),并在10月25日17:00前將《申請書》紙質材料一式四份、《推薦表》一試一份交區科委(淞寶路50號2號樓305室)。過時未提交紙質材料,視作自動放棄。(材料裝訂要求詳見附件2)
五、區級初審和推薦要求
1、是否符合申報要求。
2、是否符合園區發展導向。
3、申報材料是否完整。
4、是否提供符合要求的項目佐證材料、資格證明等。
5、是否存在重大訴訟問題、經濟糾紛和行政處罰。
6、擇優推薦項目。
六、市級評審
上海科創辦對經分園管理機構初審的重點項目組織評審。評審時,上海科創辦將通過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查詢企業信用狀況,對申報單位有重大失信行為的,其項目不予評審。
七、注意事項
1、為做好區級初審和推薦工作,請企業注意寶山園項目申報材料要求。
2、申請主體無需通過機構或個人代理申報張江示范區相關政策支持資金項目。上海科創辦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專項資金項目申報事宜,上海科創辦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機構或個人假借上海科創辦工作人員名義向申請主體收取費用的,請知情者向上海科創辦舉報(舉報郵箱:chenc@pudong.gov.cn;郵寄地址:張東路1158號3號樓601室,郵編:201203)。舉報截止時間至項目批復下達前。
3、如對項目申報有疑問,可向區科委咨詢,咨詢電話56169978。
特此通知。
附件:1、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2020年第三批重點項目指南
2、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專項發展資金重點項目(寶山園)申請書
3、張江專項資金寶山園項目鎮、園區推薦表
寶山區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0年9月29日
聯系地址:寶山區淞寶路50號2號樓305室
聯系部門:寶山區科委高新技術產業化科
聯 系 人:洪燕華、王艷輝
聯系電話:56169978、56167247
郵 箱:bskjfwzj@163.ex1.https.443.ipv6.shbs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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