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開展2023年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經信委、市科委聯合發布的《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為切實做好浦東新區申報有關工作,區發展改革委制定了《浦東新區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申報指南》。請按照要求開展認定申報工作,詳情如下↓
一、申報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創新型企業總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在浦東新區注冊的工業企業或服務業企業;資產總額達到2億元或市值達到20億元,且年度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或最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0%以上;在滬具有研發、銷售、結算等復合型總部功能,除本市外擁有兩個(含)以上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的企業。
(二)主要產品或服務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和相關規劃重點領域,以及《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核心產業范圍(見附件1)。
(三)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10%以上),或年度研發費用總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在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占全部研發費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發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10%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20%以上),或年度研發人員總數達到100人以上。
(四)在滬擁有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15項以上,或創新藥、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改良型新藥、創新二類或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注冊證書等。
(五)已獲得以下認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之內的優先: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
(六)部分指標未達到但總體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突出行業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企業,經區政府同意后可作為特殊情況研究納入。
二、申報程序
(一)企業按照申報指南的要求,向屬地主管單位(各管理局(管委會)、鎮)提出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二)屬地主管單位對企業申報認定有關材料進行初步核實,研究確定推薦申報的企業匯總表。
(三)屬地主管單位將有關申報材料(紙質材料一式兩份及電子版刻盤)及匯總表提交至區發展改革委。
(四)區發展改革委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申報材料進行復核。第三方機構反饋有關補正意見,并適時聽取相關行業專家意見、開展數據核實等工作,提交初步評估報告。
(五)區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對第三方機構的評估報告進行核定,擇優提出建議名單,經區政府審定后轉報市戰新辦。
(六)市發展改革委組織專家評審。結合專家組評審意見,對申請企業申報材料進行綜合審查,會同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市財政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擇優提出認定建議,提交市戰新辦會議審議后,報市政府審定。
(七)獲得認定的企業由市戰新辦批復,統一命名為“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
三、認定材料要求
(一)申報企業需準備的材料
1. 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報表(原件加蓋公章,見附件2)。
2. 《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請報告》。(編寫提綱見附件3)。
3. 企業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
4. 主要產品和服務清單表(包括名稱、占銷售收入比重、所屬行業領域等,見附件4)。
5. 近三年企業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稅控財務報表及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成立不足三年企業提供已有完整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或稅控財務報表及最近一期財務報表(復印件加蓋公章);成立不足一年企業提供財務審計季報或半年報。
6. 向稅務部門提交的匯算清繳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
7. 近三年新增股權融資證明材料;成立不足三年企業提供截至目前已有的股權融資證明材料。
8. 企業投資管理架構圖(含投資關系和股權比例等)。
9. 核心知識產權相關證明材料:
(1)已獲與主要產品有關的核心知識產權清單目錄;
(2)擁有高質量專利信息表(見附件5)。
10. 最近三年牽頭制定各類標準、規范信息表(見附件6)。
11. 獲得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等認定(均為有效期內)證明材料。
12. (如有)近三年獲得國家級、省級獎勵證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國家科學技術進步獎、國家自然科學獎、國家技術發明獎、國防科技獎等,應包含排名情況證明)。
13. (如有)近三年承擔國家級、省級重大專項證明材料。
14. 企業在職人員獲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符合海外高層次留學人才、或在工程技術科技創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證明材料,需注明相關人員聘用情況(如:勞動合同/勞務派遣/聘用關系等)。
15. 企業LOGO、經營場所、主導產品各一張照片。
16. 對申報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17. 企業在信用中國查詢記錄結果截圖(查詢網址為“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務的失信被執行人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
18. 可以證明符合條件的其他材料。
(二)屬地主管單位需準備的資料
創新型企業總部推薦匯總表,并加蓋公章(見附件7)。
四、工作安排
(一)各屬地主管單位收取企業申報材料,于4月10日17點前完成初審,將推薦企業匯總表以及推薦函提交區發展改革委。
(二)第三方機構于4月18日17點前完成評估工作,提交審議。
五、特別說明
(一)財務審計報告或稅控財務報表應提交在滬申報主體的相關報表數據,非并表數據。知識產權信息可合并統計申報主體及其在滬分支機構、在滬對外投資的企業(須絕對控股)信息。
(二)財務審計報告或稅控財務報表應包含研發費用支出、主營業務收入、凈利潤、繳納稅額等內容;
(三)本次申報材料截止前無法提供2022年審計報告的,企業可先提交有關財務數據和承諾書,待審計報告公布后在市級審核前補充提交。
聯系人:姜小龍
聯系電話:18616855584 021-68800000-355
郵箱:jqglj145@163.com
附件:
1. 關于浦東新區三大先導產業和數字經濟核心產業門類的相關解釋
2. 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表(含證明材料清單)
3. 《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4. 主要產品和服務清單表
5、企業擁有高質量專利信息表
6. 企業最近三年牽頭制定的標準和規范信息表
7. 創新型企業總部推薦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