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區開展2023年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滬發改規范〔2023〕3號)以及相關申報要求,現組織本區企業開展2023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申報工作,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申請認定創新型企業總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在本區注冊的工業企業或服務業企業。
2、資產總額達到2億元或市值達到20億元,年度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或最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0%以上;在滬具有研發、銷售、結算等復合型總部功能,除本市外擁有兩個(含)以上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的企業。
3、主要產品或服務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和相關規劃重點領域,以及《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核心產業范圍。
4、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10%以上),或年度研發費用總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在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占全部研發費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發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10%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20%以上),或年度研發人員總數達到100人以上。
5、在滬擁有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15項以上,或創新藥、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改良型新藥、創新二類或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注冊證書等。
6、已獲得以下認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之內的優先: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
7、部分指標未達到但總體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突出行業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企業,經市政府同意后可作為特殊情況研究納入。
二、申報材料
申報企業請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格、編制申請報告以及準備相關證明材料:
1、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1)。
2、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報告(編制提綱詳見附件2)。
3、企業擁有高質量專利信息表(詳見附件3)。
4、企業最近三年牽頭制定的標準和規范信息表(詳見附件4)。
三、申報程序
1、符合條件且有意申報的企業向注冊地所在街鎮提出申請,由街鎮于4月17日前將材料報送至區發展改革委(紙質報送文件一式五份,電子版刻盤,其中企業相關紙質材料應當裝訂成冊)。
2、區發展改革委在申報材料齊全后進行初審,并將初審意見由區政府報送市戰新辦。
3、市發展改革委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上報材料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擇優提出認定建議,提交市戰新辦會議審議后,報市政府審定。
4、獲得認定的企業由市戰新辦批復,統一命名為“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
聯系人:姚老師 聯系電話:69989709
附件:
1.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表(含證明材料清單)
2.《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3.企業填寫的企業擁有高質量專利信息表
4.企業最近三年牽頭制定的標準和規范信息表
嘉定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