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區開展2023年(第二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的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3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待區級審核通過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并報送至注冊地(鎮、街道區屬公司)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詳見附件)。
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三、工作要求
(一)各屬地單位要高度重視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加大宣貫力度,確保企業了解掌握申報要求,推動中小企業高質量發展。
(二)各屬地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條件標準,嚴格審核把關,確保申報質量。
(三)時間要求:各屬地單位應于7月5日前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附件1 word版、相關蓋章PDF版可適當延后)及在線導出企業申報表(兩份紙質,無需佐證材料)報送至區經委。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上海市青浦區經濟委員會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