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區開展2023年(第二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3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虹口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企業請于7月5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
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區縣審核通過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3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表》一份,于7月10日前報送至虹口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紙質材料(僅提交在線導出打印的申報表,佐證材料不需要提交)左側兩個訂書釘裝訂,須簽章(封面、騎縫、真實性處蓋公章,真實性處法人簽字)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只能申請一次。
三、聯系方式
虹口區中小企業發展促進中心
聯系人:張潔
電話:55801388 13621742792(微信同號)
紙質報送地址:虹口區玉田路222號(沿街南門)202室
(網上初審通過后,再寄送材料,不接受閃送,謝謝配合!)
請申報企業掃碼進群
*如已加入虹口區創新型中小企業1群或2群
請勿重復加群,謝謝!
附件:
1.2023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請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2.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3.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4.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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