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開展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企業:
為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提升企業技術創新能力,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工信部聯科〔2010〕540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認定及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復核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科函〔2023〕260號)的要求,現組織開展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工作,有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基本條件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銀行信用良好;
2、在國內建有科研、生產基地且中方擁有控制權;
3、已認定為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的企業(含第30批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
4、技術創新成果通過實施技術改造,取得了較顯著的成效;
5、具有一定的生產經營規模,從業人員300人以上,年銷售收入3000萬元以上,資產總額4000萬元以上。
二、認定基本標準
1、具有核心競爭能力和領先地位。掌握企業發展的核心技術并具有自主知識產權,整體技術水平在同行業居于領先地位。積極主導或參與國際、國家或行業技術標準的制定工作。
2、具有持續創新能力和研發投入。企業研發投入占年銷售收入比例3%以上,有健全的研發機構或與國內外大學、科研機構建立了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在領先的技術領域具有較強的發展潛力。重視科技人員和高技能人才的培養、引進和使用。
3、具有行業帶動作用性和自主品牌。在行業發展中具有較強的帶動性或帶動潛力。注重自主品牌的管理和創新,通過競爭發展,形成了企業獨特的品牌,并在市場中享有相當知名度。
4、具有較強的盈利能力和較高的管理水平。企業近3年連續盈利,整體財務狀況良好,銷售收入和利潤總額呈穩定上升勢頭,現金流量充足。建立了比較完善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和質量保證體系。
5、具有較強應用新技術能力。積極實施技術改造,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轉化能力,節能減排降耗具有較強示范作用。
6、具有創新發展戰略和創新文化。重視企業經營發展戰略創新,努力營造并形成企業的創新文化,把技術創新和自主品牌創新作為經營發展戰略的重要內容。
三、申報流程
1、10月16日中午12:00前,企業按照《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詳見附件)報送申報材料及證明材料紙質版(一式二份,需膠裝,首頁公章、騎縫章)、電子版(U盤)一份,交送至黃浦區復興中路593號民防大廈21樓,聯系人:周老師。
2、10月中旬,依據申報基本條件,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初審,企業補充材料。
3、10月下旬,擇期召開“2023年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推薦專家評審會”,評選上海推薦名單。
四、咨詢電話
市經濟信息化發展研究中心,周 瀅,18221163872;李 曄,54669777*7823;
市經濟信息化委技術進步處,胡 磊,23119385。
附件:
1.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申報材料
2.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證明材料清單
3.國家技術創新示范企業評價附表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