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0年度第二批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集成電路產業若干措施支持事項的通知
管委會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臨港新片區各鎮、各開發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集成電路產業若干措施》(滬自貿臨管經〔2019〕13號),現就開展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集成電路產業若干措施支持事項補貼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對象
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政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內的集成電路產業領域企業和與之相關配套的服務企業符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集聚發展集成電路產業若干措施》的支持事項。
二、支持內容
具備申報資格的企業和單位可疊加申報符合以下方向的支持內容,每個方向一個申報單位原則只能報一個支持事項,對于有在2012年至2018年期間立項的且尚未驗收、或者已結題、或者已撤銷的臨港產業專項扶持項目的企業,按照“同類不重復、從優扶持”的原則,予以有限支持。已獲得各級財政資金扶持過的事項,本次不再予以支持。
專題一 支持企業規模化發展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集成電路龍頭骨干企業進行產業鏈垂直整合,開展境內外非關聯的并購重組,成功并購國內外集成電路產業鏈相關企業或重點研發機構。
(2)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集成電路類企業采購新片區內的非關聯企業產品和服務。
專題二 支持企業EDA軟件購買和研發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企業購買EDA設計工具軟件的費用(含軟件升級費用),且所購買的EDA設計工具軟件主要在臨港新片區范圍內使用。
(2)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企業在新片區從事集成電路EDA設計工具研發時產生的研發費用。
專題三 支持企業IP購買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企業購買IP(來源于IP提供商、EDA供應商或者代工廠IP模塊)開展高端芯片研發產生的實際支付費用。
專題四 支持企業測試驗證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企業開展工程樣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測試驗證及相關認證的實際發生費用。
專題五 支持企業流片
(1)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使用多項目晶圓(MPW)流片進行研發的企業,產生的多項目晶圓(MPW)直接費用。
(2)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期間,企業首次完成全掩膜工程產品流片產生的流片費用(Full Mask:IP授權費、掩膜版費、測試化驗費、加工費等)。
專題六 支持企業生產性用電
對于符合國家戰略發展需要、經認定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材料等生產型企業,在2020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間的用電成本,按照“先交后補”的方式,給予用電費用補貼。
三、申報審核程序
(一)申報時間:2020年10月19日正式開展線上申報,申報截止日期2020年11月9日。
(二)申報途徑:申報單位需登錄“臨港新片區一體化信息管理服務平臺-高新產業和科技創新專項服務系統”進行線上申報,網址為:http://p.lgxc.gov.cn/views/ca/portal/login。
(三)評審方式:申報事項經預審、初審、復審等評審環節,需要專家評審的事項由我委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專家評審主要采取會議評審方式,必要時輔以現場考察,屆時須申報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和配合工作。
(四)公開公示:我委根據申報評審情況,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后正式下達擬支持事項計劃,并在一定范圍予以公示。
四、監督管理
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上海市臨港新片區高新產業和科技創新專項項目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通過唯一的“臨港新片區一體化信息管理服務平臺-高新產業和科技創新專項服務系統”自主申報項目。
申報企業、單位存在弄虛作假或相關不誠信行為的,將按照程序及時上報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征信系統,并在三年內不得申報享受臨港新片區各項優惠政策。
五、聯系方式
1、項目業務咨詢
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68286692、68283264、68281030
臨港新片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58285050-8073
2、申報系統技術支持: 13373953836、13236605001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