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閔行區關于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閔府規發〔2024〕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莘莊工業區管委會,區政府各委、辦、局,各區屬公司,有關單位:
現將《閔行區關于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2024年3月7日
閔行區關于大力推進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意見
現代服務業是經濟增長的主要支撐,也是城市產業升級、創新發展和功能提升的重要引擎。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深刻把握黨中央布局推進長三角更高質量一體化、建設虹橋國際開放樞紐的重大戰略意圖,切實發揮閔行在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中主力軍、主戰場、主引擎作用,聚焦國際商貿、現代金融、文化創意、科技服務等重點領域,全面構建閔行區服務功能強輻射、服務環節高增值、服務內容高品質、數字技術深度融合、產業跨界深度融合的現代服務產業體系,特制定政策意見如下。
一、大力發展總部型經濟
圍繞閔行自身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融合發展特色,發揮閔行面向長三角的橋頭堡和國內外門戶的區位優勢,打造總部經濟聚集地。
1.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鼓勵跨國公司地區總部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對新引進或新認定的上海市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事業部總部和總部型機構,給予上限600萬元的資助。
2.外資研發中心。鼓勵外資企業建立各級研發機構,推動外資研發中心提升核心競爭力,對新引進或新認定的上海市外資研發中心(全球研發中心、外資開放式創新平臺),給予上限300萬元的資助。
3.民營企業總部。鼓勵民營企業設立總部,全面提升民營經濟活力。對新引進或新認定的上海市民營企業總部,給予上限200萬元的資助。對已獲認定的民營企業總部,達到一定能級的,給予上限200萬元的資助。
4.貿易型總部。鼓勵大型商貿集團落戶,推動具有國際國內資源配置能力的貿易企業形成貿易型總部。對新引進或新認定的上海市貿易型總部,給予上限200萬元的資助。對已獲認定的貿易型總部企業,達到一定能級的,給予上限200萬元的資助。
二、積極支持開放型經濟
推動閔行外資外貿高質量發展,夯實外資外貿企業發展基礎,重點聚焦企業國際競爭力提升,吸引外資企業加大投資、創新發展,助力外貿企業轉型提質、開拓市場。
5.鼓勵外貿企業提高能級。對年業務體量增長達到一定規模的外貿企業,經認定后,給予上限50萬元的資助。
6.發展服務貿易新模式新業態。聚焦數字貿易、跨境電商等重點領域,支持企業抓住“絲路電商”合作先行區機遇開拓業務。對當年度以跨境電商模式實現業務達到一定規模的,給予上限100萬元的資助。對企業在境外自建或租用海外倉,經審核認定,對相關建設、租賃費用給予上限100萬元的支持。鼓勵企業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擴大技術出口,對年總收匯額達到一定規模的企業,當年度取得收匯憑證的服務外包或技術出口業務進行貼息支持。
7.鼓勵企業開展保稅展示業務。對企業開展該業務參加擔保機構提供的海關稅款擔保,按照實際擔保費用的50%給予支持,單家企業每年度上限50萬元。
8.鼓勵企業開拓海外市場。對企業購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等的出口信用保險產品保費予以支持。按照實收保費發票金額的50%給予支持,上限100萬元。鼓勵企業參加境內外具有國際影響力、知名度的展會展覽,按企業實際參展的展位費給予支持。
9.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加大投資力度。對經認定的存量外資企業,以境外現匯、利潤再投資等形式實繳到位資金達1000萬美元以上,且在上海外資信息管理系統成功申報并納統,按實際投資額的1%,給予上限1000萬元的資助。
10.減少外貿企業融資成本。為中小外貿企業提供優惠信貸支持,對超過一年期貸款,按企業實際支付利息給予上限20%的利息補貼,同一企業一年補貼上限10萬元。
三、全面拓展服務型經濟
聚焦科技服務、專業服務等領域重點發展生產性服務業,集聚一批具有較大規模、較強競爭力、較高成長性的優質企業,加快形成核心競爭力,推動閔行區現代服務業高質量發展。
11.鼓勵生產性服務業賦能產業升級。對獲得國家、上海市認定的服務型制造、“兩業”融合類企業(項目),經評定后,給予上限200萬元的資助;對獲得上海市認定的生產性互聯網服務平臺(產業互聯網平臺),達到一定能級的,經評定后,給予上限150萬元的資助。
12.鼓勵專業服務集聚發展。對總集成總承包、檢驗檢測、人力資源、法律服務、會計審計、會展等行業的各類企業形成集聚,經認定后,給予上限50萬元的資助。
13.鼓勵創建服務業標桿示范。對獲得國家、上海市相關部門認定的標桿示范企業,經評定后,給予上限50萬元的資助。
14.鼓勵發展引領型商業。對特色型商業企業(項目),經認定后,給予上限100萬元的資助。支持商業綜合體數字化轉型升級項目,經認定后,給予上限50萬元的資助。
15.鼓勵“品牌經濟”創新發展。對自主創新品牌且獨立連鎖經營、達到一定能級的企業,經認定后,給予上限20萬元的資助。
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16.保障優質項目空間資源。對符合本區服務業發展導向的企業,經認定后,給予上限500萬元的租借辦公用房前置政策補助以及上限500萬元的辦公用房裝修前置補貼。
17.支持產業發展重大活動。鼓勵“會商旅文創體”融合發展,支持企業主辦、承辦具有國際化、品牌化、特色化的國家級、市級會議論壇、展會展覽、消費旅游等重大活動,經認定后,給予上限30萬元的補貼。
五、附則
本政策適用于符合閔行區產業發展規劃相關領域中的各類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對符合閔行區產業發展規劃的領域或對產業轉型發展具有較大影響力的重點項目等事項,可以實行“一事一議”。
本政策自2024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3月31日。施行期間,國家、本市有相關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