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上海市院士(專家)工作站(服務中心)建站申報工作的通知
臨港管委會,各學會(協會、研究會),區科協,基層科協,有關單位:
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十二屆市委三次、四次全會決策部署,聚焦“五個中心”建設重要使命,以“科創中國·上海行動”為指引,團結引領以院士專家為代表的廣大科技工作者積極投身經濟建設主戰場,激發創新活力,促進產學研深度合作,以科技創新推動產業創新,圍繞智能化、綠色化、融合化,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助力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現開展2024年度上海市院士(專家)工作站(服務中心)的建站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類型
上海市院士(專家)工作站(服務中心)按照申請建站主體和引進院士專家類型不同,分為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院士服務中心、專家服務中心四種類型。
圍繞技術研發或成果轉化需求,引進外部院士或首席專家團隊開展具體項目合作的企事業單位申報建立院士(專家)工作站。
以服務區域或產業鏈共性技術需求為目的,引進外部院士或首席專家團隊開展合作的園區(包括開發區、產業基地、孵化器等)、行業協會(聯合會)、平臺型企業或組織、大型集團公司等申報建立院士(專家)服務中心。
二、申報單位條件
發展方向符合上海產業規劃導向,科技創新需求與區域經濟結構相適應,能夠促進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樹立優質企業品牌。支持“鏈主”企業或領軍企業、特色產業集群園區,助力現代海洋城市建設的海洋科技創新領域企業,以及具備較強技術優勢和發展潛力的中小民營企業建立工作站。
1.申報院士工作站、專家工作站
(1)申報單位須是在上海市注冊,生產經營狀況良好,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
(2)具備較強科研能力,配備水平較高、結構合理的科研團隊,科研人員占單位當年職工總數的5%以上且不少于10人;以企業為建站主體的申報單位年度科研投入應不低于銷售額的3%或不低于300萬元,其它類型的建站主體年度科研投入不少于50萬元。
(3)具有明確的技術創新發展方向和技術創新需求,與院士專家團隊達成明確的科研合作意向,并簽訂項目合作協議,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4)能夠提供滿足院士或首席專家團隊進站工作的保障條件,每年為工作站提供不少于20萬元的運行管理經費支持(不包括科研投入),為工作站運行提供必要的辦公及研發場所,配套科研團隊及運行管理人員,制訂完備的工作站管理與運行制度。
(5)建有企業科協組織的單位,市科技小巨人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建有省級(含)以上企業技術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研發載體的單位,以及承擔國家或省(市)級重大科技創新項目的單位,優先批準設立工作站。
2.申報院士服務中心、專家服務中心
(1)申報單位須是在上海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園區(包括開發區、產業基地、孵化器等)管理運營單位、行業協會(聯合會)、平臺型企業或組織、大型集團公司等。
(2)具有較高的行業集聚度、輻射度和較強科技服務能力,配備科技服務團隊及運行管理人員(不少于10人),每年可為服務中心提供不少于20萬元的運行管理經費支持,提供必要的辦公場所,制訂服務中心管理與運行制度,為引進院士或首席專家團隊做好服務保障。
(3)具有明確的技術創新服務方向和技術創新服務需求,與院士專家團隊達成明確的合作意向,并簽訂項目合作協議,合作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
(4)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市級特色產業園區、市級科技企業孵化器和市級眾創空間,以及建有園區科協組織的單位,優先批準設立服務中心。
三、引進院士或首席專家團隊條件
1.申報單位以實質性項目合作為基礎引進的外部院士或首席專家,應由院士或首席專家組建團隊與申報單位開展合作,其團隊成員一般不少于2名。
2.院士是指中國科學院院士或中國工程院院士。同時,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弘揚科學家精神加強作風和學風建設的意見》(中辦發〔2019〕35號)有關精神,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過1個、退休院士不超過3個,院士在每個工作站全職工作時間每年不少于3個月。
3.首席專家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入選國家或省部級人才培養計劃或人才工程的專家;
(2)獲得國家或省部級科學技術獎項的主要完成人;
(3)國家或省級科研院所、高校中的正高級職稱專家;
(4)其他能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并被上海市院士專家工作站指導辦公室認可的專家。
四、申報程序
1.企事業單位申報
(1)申報單位原則上應經由注冊所在地的區科協初審并推薦申報,注冊在臨港新片區的單位由臨港管委會初審并推薦申報。聯系方式請見附件1。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可通過上海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協調辦公室初審并推薦申報;市屬國資企業可通過市國資委初審并推薦申報。
(2)申報單位登錄上海科協·網上家園(https://www.sastcloud.cn),按要求在線填寫申請表并上傳附件材料。申請表樣張及附件材料清單請見附件2-4。
(3)系統提示初審通過后,請申報單位雙面打印在線生成具有水印的申請表,并與附件材料裝訂成冊;院士專家和單位負責人簽名齊全并加蓋單位公章(封面章和騎縫章)后,一式貳份報送至相應推薦單位。
2.推薦單位初審
區科協等管理部門負責線上審查申報材料,并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考察。同意推薦后,將申報材料加蓋公章,統一報送至上海市院士專家工作站指導辦公室秘書處。
3.秘書處復審
秘書處負責對申報材料進行復審,必要時對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調研,并定期召開評審答辯會議。答辯通過的,經指導辦公室批準后,統一公示并發放牌證。
4.申報時間
本年度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9月15日。網上系統申報分為三批次,請申報單位和區科協等管理部門做好工作安排:
第一次申報: 4月1 日-15日
第二次申報: 6月1 日-15日
第三次申報: 9月1 日-15日
5.聯系方式
上海市院士專家工作站指導辦公室秘書處
聯 系 人:蔡夢瑤53825535 唐莉春 53822040-23190
曹曉靜53820314
申報系統技術支持:李佳寶13578526065
聯系地址:上海市黃浦區南昌路47號2號樓2301室
電子郵件:amy_cai@sisec.cn
附件:
上海市院士專家工作站指導辦公室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