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4年長寧區質量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今年最新發布的《長寧區促進質量提升、品牌發展、知識產權運用的若干政策措施》(長市監規【2024】1號)相關規定,即日起啟動2024年長寧區質量扶持政策申報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1、獲得“中國質量獎”的單位和個人,以及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和個人;
2、獲得“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和個人、以及獲得“上海市質量金獎”的單位和個人;
3、獲得“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獎項的單位;
4、獲得上海品牌國際認證聯盟內的認證機構頒發的“上海品牌”認證證書的單位;
5、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認證機構頒發的綠色產品認證證書的單位;
6、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認證機構頒發的ISO9000、14000、18000、22000、HACCP等管理體系認證證書或自愿性產品認證證書的單位;
7、經國家相關部委局批準的國家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國家產品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質量標準實驗室、通過中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檢定的單位;經市級主管部門批準的上海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的單位;獲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頒發的實驗室認可證書的單位;
8、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市市場監管局批準的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試點項目的承擔單位;
9、經市市場監管局、市教委批準的市級質量教育基地的承擔單位;
10、獲評“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上海市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國家級公共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平臺示范區”的單位;
11、經國家市場監管總局批準的“國家級公共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平臺示范區”的單位;
12、獲“首席質量官”培訓證書,并持有所在單位聘書的“首席質量官”的單位。
二、支持標準
1、一次性支持獲得“中國質量獎”的單位100萬元,獲獎的個人20萬元;一次性支持獲得“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的單位50萬元,獲獎的個人10萬元;
2、一次性支持獲得“上海市市長質量獎”的單位50萬元,獲獎的個人10萬元;一次性支持獲得“上海市質量金獎”的單位30萬元,獲獎的個人5萬元;
3、對獲得“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一、二、三等獎項的單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2萬元的一次性支持;
4、對于首次獲得“上海品牌”認證的單位,給予一次性支持50萬元,擴項或再認證每次給予10萬元的支持;
5、對通過綠色產品認證的單位,給予一次性支持10萬元,擴項或再認證每次給予5萬元的支持;
6、對獲得ISO9000、 14000、 18000、 22000、 HACCP、測量等管理體系認證或有機產品等自愿性產品認證的單位,每完成一個認證,給予一次性支持1萬元;
7、對獲批“國家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國家產品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質量標準實驗室”、通過中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檢定的單位,給予10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對獲批“上海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的單位,給予50萬元的一次性支持。首次通過中國合格評定國家認可委員會(CNAS)認可的單位,給予一次性支持5萬元;
8、一次性支持“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試點”,獲評國家級的給予100萬元,獲評上海市級的給予50萬元;
9、對獲批“市級質量教育基地”的單位,給予一次性支持10萬元;
10、對獲批“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的園區,給予一次性支持100萬元;對獲批“上海市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的園區,給予一次性支持50萬元;
11、對獲批“國家級公共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平臺示范區”的園區,給予一次性支持100萬元;
12、對獲得“首席質量官”任職資格且被單位聘任的個人所在單位給予3000元的一次性支持。
三、申報材料
1、各級政府質量獎、上海市重點產品質量攻關成果獎
(1)質量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相關批準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4)信用證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2、 上海品牌認證、綠色產品認證、管理體系及有機產品認證
(1)質量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相關批準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4)信用證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3、全國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上海市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
(1)質量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質量品牌提升示范區批準文件復印件;
(3)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4)信用證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4、國家市場監管重點實驗室、國家產品質檢中心、國家產業計量測試中心、國家質量標準實驗室、通過中國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檢定、上海市產品質量檢驗檢測中心、CNAS實驗室認可
(1)質量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相關批準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4)信用證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5、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試點
(1)質量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相關批準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4)信用證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6、市級質量教育基地
(1)質量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相關批準文件或證書復印件;
(3)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4)信用證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7、國家級公共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平臺示范區
(1)質量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國家級公共檢驗檢測認證服務平臺示范區”批準文件復印件;
(3)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4)信用證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8、首席質量官
(1)質量扶持政策資金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開戶行許可證復印件、上一年度完稅證明;
(3)“首席質量官”證書復印件、單位聘書及身份證復印件;
(4)企業信用證明(可在“信用中國”網站下載)。
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三份并加蓋公章。
四、申請時限
申請有效期自認定或獲評之日起一年內。
五、申報時間和受理部門
1、申報時間:即日起至六月底
2、受理部門:長寧區市場監管局質量管理科(長寧路1436號402室)
3、聯系人及電話:凌老師 62837220
長寧區市場監管局
2024.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