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黃浦區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黃浦區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黃商務委規〔2021〕2號)有關規定,現開展2024年度黃浦區企業技術中心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企業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 在本區依法注冊的各類企業單位 并持續穩定經營;在本行業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和競爭優勢;主要產品和服務符合國家和本市產業發展導向。
(二) 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備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體系;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三) 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四) 企業決策層高度重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企業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技術創新績效顯著,能夠持續支撐和保障企業的技術創新發展。
(五) 企業信用狀況良好,兩年內(自申請截止日起前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理;涉嫌涉稅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走私行為。
(六) 申報單位在申報前兩年內未發生過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
(七) 無其它違法行為。
二、指標要求
(一) 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 50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3000萬元);
(二) 企業上一年度研究開發經費支出不低于 150萬元且占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 研究開發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為乘以規模和行業系數后的值,具體系數參考《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 );
(三) 企業上一年度擁有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原值不低于 150萬元;
(四) 企業上一年度專職研究開發人員不低于 20人;
(五) 申請年度前的三個年度內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不少于 3件(含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
三、申報材料報送步驟和要求
書面報送:企業應根據《黃浦區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第六條“申報材料”要求準備相關材料,按要求簽字蓋章后,將紙質蓋章版與電子版(光盤或U盤)與5月30日前送至黃浦區商務委員會品牌經濟科(地址:廣東路357號1號樓西908室。聯系人:葛老師/王老師 33134800-20920/20919)。
注:申報材料、真實性承諾書需加蓋申報單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授權代表簽名。所有紙質材料均一式兩份,采用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紙質材料作為封面,加目錄和頁碼,并裝訂成冊。
四、申報材料
根據《黃浦區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第六條“申報材料”要求,開展區級企業技術中心申報的企業,應當遞交如下材料:
1、《黃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編寫提綱見《管理辦法》附件一);
2、《黃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表》(編寫提綱見《管理辦法》附件二);
3、《黃浦區企業技術中心評價材料》(編寫提綱詳見《管理辦法》附件三);
4、營業執照(副本)等主體證明材料;
5、上一年度企業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五、聯系方式
受理單位:黃浦區商務委員會品牌經濟科
單位地址:廣東路357號1號樓西908室
咨詢電話:33134800-20920/20919 葛老師/王老師
咨詢時間: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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