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青浦區2024年集成電路產業項目扶持資金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新時期促進上海市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滬府規 【2021】18號)、《青浦區推動先進制造業發展的扶持辦法》(青經規【2023】1號)文件精神,為推動我區集成電路產業集聚發展,現開展集成電路產業項目扶持資金的申報工作,有關情況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申報企業應符合集成電路企業認定標準(附件2)、在本區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經營狀態穩定、信用記錄良好、財務管理制度健全,從事集成電路領域業務,且屬于《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中的戰略新興產業。二、扶持內容及標準
(一)開辦資助
對依法成立三年以內(2021年以后),且運營一年以上,年營業收入超過5000萬元,且實繳資本達到2000萬元、5000萬元、1億元及以上的企業,經認定后,分別給予一次性20萬元、30萬元、50萬元的開辦扶持。
(二)租金、購建房資助
對2021年以后新設立或者遷入我區的企業,在本區租賃自用辦公用房,租賃期限在三年以上(含),按年租金的30%給予租金扶持,可連續申報3年,每年最高不超過60萬元;購建自用生產辦公用房的,按購建辦公用房總價的10%給予一次性補貼,最高扶持200萬元。
(三)規模化發展
對自2021年以來,產值首次突破2億元、5億元、10億元的企業,分別給予5萬元、10萬元、50萬元的一次性扶持。
(四)IP購買
在2023年度,企業購買IP(Intellectual Property core,知識產權核)開展高端芯片研發的,按照IP購買實際支付費用的30%予以扶持,單個企業年度扶持最高200萬元。
(五)測試驗證
在2023年度,企業開展工程樣片的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方面的測試驗證及認證的,按實際發生的測試驗證及認證費用的30%給予扶持,單個企業年度扶持最高100萬元。
(六)首購首用
在2023年度,對企業首購首用本轄區集成電路設計企業自主開發的芯片,按照采購金額的10%一次性給予扶持,最高200萬元。
(七)流片扶持
在2023年度,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參加MPW(多項目晶圓)項目,按照MPW直接費用的50%給予扶持,每家企業年度最高100萬元;利用本轄區企業開展MPW的,按照MPW直接費用的80%給予扶持,每家企業年度最高200萬元。對于符合條件的設計企業開展有利于促進本市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工藝產線應用的流片業務,對流片費給予15%的支持,每家企業年度最高500萬元。
(八)產業鏈整合
企業2021年以來成功并購國內外集成電路產業鏈相關企業或重點研發機構,且并購次年起對企業在技術創新、規模增長、經營收益等方面產生積極效應的,對并購金額超過1000萬的按實際發生額10%扶持,最高累計1000萬元。
(九)推廣應用
對企業銷售自主研發設計的芯片,且單款芯片產品2023年度銷售金額累計超過500萬元的,按當年銷售金額的10%給予扶持,單款芯片產品年度扶持總額最高300萬元。企業銷售自主研發生產的集成電路關鍵核心設備和材料,按照該設備或材料2023年度銷售金額的15%,一次性給予扶持,單個企業扶持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三、申報材料
申報材料一式二份,“一項目一材料”,每個項目需單獨提供申報資料,A4紙雙面打印,以普通膠粘方式裝訂。
(一)基礎材料
1.青浦區2024年集成電路產業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附件1);
2.公司情況介紹(包括主營業務、上下游主要客戶、國民經濟行業代碼、集成電路相關重要產品、重點發展計劃);
3.公司擁有的集成電路產業相關核心關鍵技術及知識產權證書復印件,如與集成電路產品設計相關的已授權發明專利、布圖設計登記、計算機軟件著作權(設計類企業);與集成電路裝備或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相關的已授權發明專利(裝備類企業);與集成電路材料研發、生產相關的已授權發明專利(材料類企業);與集成電路封裝、測試相關的已授權發明專利、計算機軟件著作權(封測類企業)。
4.公司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規上企業需提供向統計局填報的戰略新興產業相關報表(年報中)。
5.關于查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委托授權書(附件4)。
6.2023年度專項審計報告(對照附件2,對集成電路收入及占比、集成電路研發投入及占比、集成電路收入及集成電路研發投入的核算歸集方式等,由B類及以上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專項審計說明,同時附年度財務報表;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研究開發人員情況及其占企業職工總數的比例說明;與主要客戶簽訂的一至兩份代表性銷售合同復印件)。
7.申請本資助的項目產品未獲得其他財政資金支持的承諾函及公司近兩年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所有項目情況說明(見“附件5)。
(二)專項材料
各項目類別需對應提供的材料如下:
1. 開辦資助項目:由銀行出具的實收注冊資金證明文件及專業資質的會計事務所出具的企業驗資報告、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2.租金、購建房資助項目:租金發票匯總表(附件3);房產證復印件;申請租金補貼的提供租房合同、租金支付發票復印件;申請購房補貼的提供購房合同、購房支出發票復印件;申請建房補貼的提供有相應資質第三方出具的竣工決算報告和審價報告。
3. 規模化發展項目:向統計局上報的2023年度統計報表(能證實產值數據),第三方機構出具的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包括審計報告正文(需有會計師事務所蓋章和注冊會計師簽字)、財務報表(資產負債表、利潤表或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報表附注。
4. IP(知識產權核)購買:與IP企業簽訂的合同、支付憑證、記賬憑證、發票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購買IP情況說明(包括芯片產品類型、產品概述、產品技術先進性、產品經濟效益以及IP用途等)。
5.測試驗證:與檢測或認證企業簽訂的合同、支付憑證、記賬憑證、發票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測試驗證及相關認證情況說明(具體測試認證內容,如功能、性能、可靠性、兼容性、失效分析等,驗證及認證結果,結果用途等)。
6.首購首用:與區內集成電路設計企業簽訂的芯片采購合同、發票、支付憑證、記賬憑證,被采購方企業自主研發芯片的相關憑證(如專利布圖設計登記、軟件著作權等),首次購買該企業芯片的情況說明(包括采購芯片的用途等)。
7.流片扶持:與相關企業簽訂的多項目晶圓(MPW)合同、支付憑證、記賬憑證、發票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多項目晶圓(MPW)項目產品的情況說明(企業清單、產品清單、產品主要功能、技術指標、工藝技術水平等);企業參與本市集成電路線寬小于28納米(含)工藝產線應用的流片業務的合同、支付憑證、記賬憑證、發票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參與流片的項目對于促進本市28納米以下集成電路工藝產線應用的情況說明。
8.產業鏈整合:開展的境內外非關聯并購重組情況說明(包括并購重組協議、并購重組方式、被并購的主要業務),并購重組發生的費用金額及財務憑證,并購重組前后公司在技術創新、規模增長、經營收益等方面產生的積極效應(提供相應的佐證材料或財務報告數據)。
9.推廣應用:相關產品銷售合同、財務憑證、發票等相關材料復印件(需標注與原件一致),提供的產品對應的自主知識產權證明,首次示范推廣應用情況說明(產品市場背景、產品功能性能描述、技術來源、技術水平、產品主要競爭對手情況等),有關產品符合實現功能或性能重大突破的相關產品的證明文件,包括第三方測試報告、用戶報告及其他證明材料等。
(三)其他有關證明資料。
四、申報流程
(一)企業申報:企業登錄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和服務平臺進行網上填報。
(網站:http://cyfz.shqp.gov.cn)
(二)初審受理:各街鎮、區屬公司在產業申報平臺上,對項目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合規性進行審查,并進行網絡批轉后,項目單位將書面材料一式二份直接報送至區經委受理。
(三)聯合審核:由區經委聯合區發展改革委、區科委、區財政局等部門及集成電路領域專家進行聯合評審。
(四)公示:對審核通過的項目,由區經委在區經委官網或青浦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和服務平臺上向社會公示。
(五)區級審核:通過聯合評審及公示的項目,由區經委報青浦區產業發展協調推進辦公室審議。
(六)資金撥付:經區產推辦審議通過后,由區財政局按規定撥付資金。
五、受理截止日期及聯系方式
申報截止日期:即日起至6月30日
聯系人:青浦區經濟委員會 產業發展科 林玲/王雁琦
聯系電話:59726507
地址:青浦區公園路100號312室
附件:
1. 青浦區2024年集成電路產業項目扶持資金申請表
2. 青浦區集成電路企業產業項目申報指南
3. 青浦區集成電路專項租金發票匯總表
4. 關于查詢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的委托授權書
5. 獲得財政資金支持的所有項目及產品情況說明(2021年-2023年)
青浦區經濟委員會
2024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