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及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的通知
靜科經委發〔2024〕1號
各有關單位:
為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推進本區企業技術中心建設,根據《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管理辦法》,現就組織開展2024年度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和評價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24年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工作
(一)基本條件
1、工商注冊及稅務登記均在本區,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報企業在本行業具有顯著的規模優勢、創新優勢和競爭優勢;主要產品和服務符合國家、上海市和靜安區產業發展導向。屬于當年度《上海產業結構調整負面清單及能效指南》中限制類或淘汰類的企業,不得申報。
2、具有較完善的研究、開發、試驗條件,有較強的技術創新能力和較高的研究開發投入;掌握核心技術,擁有自主品牌,具有完備的知識產權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體系;研究開發與創新水平在同行業中處于領先地位。
3、擁有技術水平高、實踐經驗豐富的技術帶頭人,擁有一定規模的技術人才隊伍,在同行業中具有較強的創新人才優勢。
4、企業決策層高度重視企業技術創新工作,技術中心組織體系健全,企業發展規劃和目標明確,具有穩定的產學研合作機制,技術創新績效顯著。
5、企業信用狀況良好,兩年內(自申請截止日起前兩年)未發生下列情況:1.因偷稅、騙取出口退稅等稅收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2.涉嫌稅收違法已被稅務部門立案審查;3.走私行為;4.涉嫌侵犯知識產權等違法行為受到行政、刑事處理。
(二)指標要求
1、企業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不低于80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5000萬元),或者企業新增投資5000萬元以上,并且承擔國家、本市重點項目;
2、企業上一年度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額不低于300萬元,且占上一年度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不低于3%(研究與試驗發展經費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重為乘以規模和行業系數后的值。具體系數參考《上海市市級企業技術中心認定評價工作指南(滬經信技〔2022〕145 號)》);
3、企業上一年度擁有研究開發儀器設備原值和研發軟件購置費不低于500萬元(生產性服務業企業不低于300萬元);
4、企業上一年度專職研究與試驗發展人員不低于30人;
5、申請年度前的三個年度內,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不少于6件(醫藥制造業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獲得的臨床試驗許可、藥品注冊證書等不少于6件)。
(三)申報材料
1、《上海市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表》(請在申報單位意見處加蓋公章);
2、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副本);
3、《上海市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報告》;
4、企業機構框圖和企業技術中心組織機構框圖;
5、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及附表(蓋章);
6、統計局網頁截圖的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107-1表)和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未列入國家統計局研發活動情況統計范圍的企業,應參照上述表格格式填報后提交;
7、前三年度內企業通過自主研發獲取的知識產權證明件;
8、企業技術中心評價附表中所規定的必須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
9、2023年度企業審計報告復印件;
10、《單位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基本情況》(帶電子章);
11、申報單位法人代表的自然人信用查詢授權書;
12、企業提交材料真實性承諾。
以上材料雙面打印,按順序裝訂。
(四)申報辦法
1、網上申報
登錄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平臺(http://shqyjszx.sheitc.sh.gov.cn/welcome.htm),按要求填寫相關表單并提交附件證明材料。網上申報時間5月31日-6月30日。
2、書面申報
企業網上成功提交相關材料后,應在線打印具有水印的《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認定申請表》,連同附件材料膠裝成冊(一份),并在封面加蓋公章、加蓋騎縫章,于7月2日前報送至靜安區科經委,材料送達地址:共和新路912號801室。
二、2024年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評價工作
(一)評價對象
有效期內的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
(二)評價材料要求
1、上海市靜安區企業技術中心年度工作總結;
2、企業技術中心評價表及附表(蓋章);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4、2023年度企業審計報告復印件;
5、統計局網頁截圖的企業研究開發項目情況(107-1表)和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及相關情況(107-2表)。未列入國家統計局研發活動情況統計范圍的企業,應參照上述表格格式填報后提交;
6、企業技術中心評價附表中所規定的必須提供的附件證明材料。
7、企業提交材料真實性承諾。
(三)評價材料報送流程
1、網上申報
登錄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管理平臺(http://shqyjszx.sheitc.sh.gov.cn/welcome.htm),按要求填寫相關表單并提交附件證明材料。網上申報時間5月31日-6月30日。
2、書面申報
企業網上成功提交評價材料后,應在線打印帶有水印的評價表、附表及其他相關評價附件材料,膠裝成冊(一份),并在封面加蓋公章、加蓋騎縫章,于7月2日前報送至靜安區科經委,材料送達地址:共和新路912號801室。
三、聯系方式
(一)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發展研究中心
聯系人:葛馳青 電話:18121388291
技術支持:王潔 電話:52065899
(二)靜安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電話:56205037、56205036
靜安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