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民生科研專項 (醫療衛生)申報指南
根據《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和《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事業單位民生科研專項操作細則》(浦科經委規〔2021〕8號),現發布“2024年度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事業單位民生科研專項(醫療衛生)申報指南”。
一、申報對象
1、工商注冊、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承擔醫療領域科研任務的事業單位。浦東新區區域內非區屬三甲醫院, 項目經費能全部自籌且做出承諾的,可不受工商注冊和稅收戶管限制進行申報。
2、本專項項目執行期限為: 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醫學基礎及轉化研究項目(專題一),僅限于新區三級醫院、二級醫院、新區疾控中心以及非區屬三甲醫院申報,項目申報由區科經委受理按本指南要求執行。常規公共衛生及臨床診療研究項目(專題二),區衛健委直屬醫療機構申報由區衛健委受理,申報要求由區衛健委另行發申報通知。其他單位申報由區科經委受理按本指南要求執行。各單位申報專題一的項目數量:三級醫院不超過6項,二級醫院不超過4項,疾控中心不超過2項。各單位專題一和專題二最終立項項目數量:三級醫院、二級醫院和疾控中心不超過6項。
3、申報單位信用無重大不良記錄。已獲得過本專項資金資助的單位,上一年度如有逾期項目或終止項目的,每逾期或終止1個項目,本年度最高立項數減少3個。上一年度如有中止項目或不通過驗收項目的,每中止或不通過驗收1個項目,本年度最高立項數減少1個。已獲得過本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負責人,項目仍在執行期內的,本次不可進行項目申報。
二、資助內容
本專項資助內容包括醫學基礎及轉化研究項目(專題一)、常規公共衛生及臨床診療研究項目(專題二)。本專項每個項目最高申報資助金額不超過15萬元,項目單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對項目進行資金匹配。浦東新區區域內非區屬三甲醫院,可不受工商注冊和稅收戶管限制予以立項,項目經費需全部自籌。
1、醫學基礎及轉化研究項目(專題一)
研究目標:通過對常見、多發的重大疾病,以及慢性疾病開展基礎、臨床和轉化的研究,發現新的綜合治療方案,涵蓋中西醫結合治療方案,提高醫學研究水平。
研究方向:多發惡性腫瘤的發病機制和診治的研究;心腦血管疾病的發病機制和診治的研究;代謝障礙性疾病等慢性疾病的發病機制和診治的研究;中醫藥在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治未病和康復等健康問題中的發病機制和診治的研究;呼吸道病毒性傳染病的發病機制及診治的相關機制研究。
技術內容:利用基因技術、分子和細胞生物學技術、蛋白質組學、代謝組學、影像組學、動物模型、新型影像方法、血清特易性檢測等技術手段進行分析與治療研究。
2、常規公共衛生及臨床診療研究項目(專題二)
研究目標:通過對常見、多發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中西醫臨床應用研究,提高疾病預防與診療技術水平,建立診療新技術與新方法,推廣新型診療技術。
研究方向:常見、多發的重大疾病和慢性病的臨床應用研究;
利用健康大數據挖掘、人工智能等手段開展的相關疾病診療研究;
傳染病檢測技術、預防與臨床應用研究。急性傳染病的流行病學特征、綜合監測預警技術、防控效果評價及臨床應用研究;中醫藥在重大疾病、慢性疾病、治未病和康復等健康問題中的臨床應用研究。
技術內容:開展臨床驗證、診治方案、技術規范化、疾病預防診治方案優化、疾病防控等研究和篩選。
三、申報流程
本專項采取網上申報形式,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1、申報單位訪問浦東新區財政科技投入專項綜合監督服務平臺(https://czkjzx.pudong.gov.cn/web),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系統進行項目申報;
2、進入項目申報系統后,在線填寫申請表,并將有關佐證材料作為附件上傳。附件包括:
(1)《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事業單位民生科研專項醫療衛生項目申報表》(蓋章掃描件);
(2)《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事業單位民生科研專項醫療衛生項目可行性方案》;
(3)項目查新報告;
(4)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批準報告;
(5)合作協議書(視項目情況提交,如有項目合作單位的,需提供合作方的營業執照和雙方的合作協議書,協議書需明確雙方的職責、工作任務、經費使用明細等);
(6)承諾書(非區屬三甲醫院提交);
(7)申請單位資質有關證明材料。
材料要求PDF格式,清晰可辨,申報材料應真實有效。一經發現有造假行為,區科經委將取消其一定年限內申報基金項目的資格,并保留追究其相應責任的權利。
四、受理時間和聯系方式
受理時間:從申報指南發布之日起至7月10日
業務咨詢:饒老師,68542222–82140
技術支持:20231082–855
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