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浦區開展2024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工作的通知
根據《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滬發改規范〔2023〕3號)有關要求,現就黃浦區開展2024年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報認定條件
申請認定創新型企業總部,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圍繞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范圍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其他重點領域(包括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由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十四五”規劃明確的重點領域),注冊在黃浦區的工業企業或服務業企業;資產總額達到2億元或市值達到20億元,年度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或最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0%以上;在滬具有研發、銷售、結算等復合型總部功能,除本市外擁有兩個(含)以上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的企業。
(二)主要產品或服務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和相關規劃重點領域,以及《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核心產業范圍。
(三)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10%以上),或年度研發費用總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在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占全部研發費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發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10%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20%以上),或年度研發人員總數達到100人以上。
(四)在滬擁有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15項以上,或創新藥、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改良型新藥、創新二類或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注冊證書等。
(五)已獲得以下認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之內的優先: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
(六)部分指標未達到但總體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突出行業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企業,經市政府同意后可作為特殊情況研究納入。
二、申報材料要求
(詳見附件1企業申請材料清單)
(一)企業法定代表人簽署的申請書(原件加蓋公章),申請書內容包括企業基本信息,包括本企業和所投資企業情況,資產、營收、納稅及員工人數情況;
(二)企業上年度審計報告和納稅證明(復印件加蓋公章);
(三)本企業和所投資企業營業執照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加蓋公章);
(四)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知識產權文件,藥品、醫療器械產品注冊證書等創新成果文件(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其他需要說明或者證明的材料。
獲得認定的企業由市戰新辦批復,統一命名為“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
三、材料報送
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7月24日。
請將申報材料(紙質版3份、電子版1份)提交至上海市延安東路300號西11樓1110辦公室,電子版材料發送至:huangpuchanye@163.com,郵件主題:2024年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企業名稱。
申報咨詢電話:柳怡骎,33134800-21141
附件1:企業申請材料清單(含表格樣張和申請報告編寫提綱).docx
(點擊上方文字查看附件,或前往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部門網站查看部門動態/通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