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港新片區開展2024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工作的通知
為加快推動上海創新型經濟發展,支持各類高成長性企業和研發機構升級打造創新型企業總部,根據《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認定和獎勵管理辦法》(滬發改規范〔2023〕3號),創新型企業總部有關工作分為“認定”和“獎勵”兩個程序。臨港新片區近期將開展2024年度認定和2023年度獎勵相關申報工作。工作安排、申報資料、申報程序及聯系人詳見↓
01、工作安排
1.重點支持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數字經濟核心產業范圍以及戰略性新興產業其他重點領域(包括高端裝備、新材料、新能源、新能源汽車等由上海市戰略性新興產業“十四五”規劃明確的重點領域),在臨港新片區注冊設立的工業企業或服務業企業。
2.申請認定的企業應當符合:
(1)在上海市注冊的工業企業或服務業企業;資產總額達到2億元或市值達到20億元,年度銷售收入超過1億元或最近三年銷售收入平均復合增長率達到20%以上;在滬具有研發、銷售、結算等復合型總部功能,除本市外擁有兩個(含)以上分支機構或對外投資的企業。
(2)主要產品或服務屬于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服務指導目錄》和相關規劃重點領域,以及《數字經濟及其核心產業統計分類(2021)》核心產業范圍。
(3)年度研發費用占銷售收入比例在5%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10%以上),或年度研發費用總額超過5000萬元,其中,在境內發生的研發費用占全部研發費用的比例不低于60%;年度研發人員占從業人員比例達到10%以上(軟件和信息服務、集成電路設計、生物醫藥研發外包等服務業企業為20%以上),或年度研發人員總數達到100人以上。
(4)在滬擁有主要產品或服務的核心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軟件著作權等15項以上,或創新藥、具有較高技術含量的改良型新藥、創新二類或三類醫療器械的產品注冊證書等。
(5)已獲得以下認定之一并仍在有效期之內的優先:高新技術企業、專精特新企業、國家和上海市企業技術中心、技術創新示范企業、上海市專利工作示范企業。
(6)部分指標未達到但總體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對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或具有突出行業影響力和帶動作用的企業,經市政府同意后可作為特殊情況研究納入。
3.申請獎勵的企業應當符合:
(1)對2022年1月1日以后在我市注冊或遷入我市,新設法人實體企業的實繳注冊資本超過1億元的創新型企業總部,擇優給予最高不超過500萬元開辦資助。
(2)創新型企業總部自2022年1月1日以來年銷售收入首次達到5億元、10億元、15億元,擇優分別給予500萬元、300萬元、200萬元獎勵。
02、申報資料
1.申報認定的企業應按要求填寫申報表格、編制申請報告、申報數據電子表以及準備相關證明材料(詳見附件1-5):
(1)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表(含證明材料清單)
(2)《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申請報告》編寫提綱
(3)企業擁有高質量專利信息表
(4)企業最近三年牽頭制定的標準和規范信息表
(5)創新型企業總部申報數據電子表(Excel格式,無需打印)
2.申報獎勵的企業應準備資金申請函及2023年財務報表等證明材料。
03、申報程序
1.請符合條件且有意申報的企業,將5份蓋章的膠裝紙質材料和1份刻盤的電子材料遞交至所在鎮或園區。各鎮、園區收集匯總后,于2024年7月31日(周三)前,將推薦匯總表蓋章版(詳見附件6)與推薦企業材料線下遞送至臨港管委會高科處(申港大道200號B區5樓),并同步將電子版發送至郵箱:zhangxy@shlgservice.com。
2.臨港管委會在申報材料齊全后進行初審,并將初審意見及相關材料報送市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發展改革委,以下簡稱“市戰新辦”)。
3.市發展改革委將委托第三方機構對各區上報材料進行評估,會同相關部門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擇優提出認定建議,提交市戰新辦會議審議后,報市政府審定。
4.獲得認定的企業由市戰新辦批復,統一命名為“上海市創新型企業總部”。
04、聯系方式
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68287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