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賢區開展2024年(第三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4年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奉賢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組織實施
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導出并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表》,并報送至奉賢區經委企業服務中心。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區經委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自評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三、工作要求
(一)時間要求:各企業于 10月8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進行創新型中小企業認定在線填報,并按要求上傳電子材料。申報企業完成網上填報后,在線打印由系統生成的《2024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中小企業申請表》2份(加蓋公章,無需其他佐證材料),并于10月8日前報送至奉賢區經委企業服務中心。
申請表的紙質材料左側用兩個訂書釘裝訂,須簽章(封面、騎縫、真實性說明處蓋公章,真實性說明處法人簽字)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
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二)經認定且在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如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有簡單更名需求的,可于10月8日前 ,向奉賢區經委企業服務中心提出簡單更名申請,填寫《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申請表》,并提供相關佐證材料。紙質材料(一式一份)須簽章齊全。(見附件)
四、聯系方式
唐老師 王老師 67156715 37565721
紙質材料郵寄地址:上海市奉賢區南橋鎮南亭公路1號 房地大廈308室
附件1:佐證材料清單、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創新型企業評價標準、指標解釋.doc
附件2:奉賢區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審核工作的通知.doc
奉賢區經濟委員會
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