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臨港新片區促進前沿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和科技創新引領支撐專項的通知
滬自貿臨管委〔2024〕108號
管委會各部門、各直屬單位,臨港新片區各鎮、各開發公司、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前沿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委〔2023〕193號)、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前沿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實施細則》(滬自貿臨管委〔2024〕57號)、《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加快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規范〔2023〕3號)、《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加快推動科技創新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支撐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實施細則》(滬自貿臨管委〔2023〕106號)等文件規定,現就開展臨港新片區促進前沿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和科技創新引領支撐專項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全方位聚焦和支持國家、上海市明確在臨港新片區發展的集成電路、人工智能、生物醫藥、民用航空四大產業,重點支持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智能網聯汽車、新材料、新能源、綠色低碳、空間信息、新型儲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領域的重大項目,配套支持國家和上海市立項的重大項目以及其他特定出資事項。
二、支持內容
專題一 關鍵核心技術和顛覆性技術有效突破
(1)支持前沿產業中填補國內空白、實現國產替代、突破關鍵核心技術的產品研發項目;
(2)支持臨港新片區創新聯合體圍繞產業鏈共性問題開展的核心技術研發項目。
專題二 重大技術裝備和核心部件首臺(套、批)突破
支持重點領域的重大技術裝備和核心部件實現首臺(套、批)突破。
專題三 未來產業場景創新應用
支持企業在通用智能、新型儲能、空間信息、擴展現實等未來產業賽道開展場景示范應用。
專題四 加快推進智能化應用
支持企業培育智能化示范應用項目,深入運用5G、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大數據等新一代信息技術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的示范應用。
專題五 加快推動產業綠色化提升
支持企業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對現有設施、工藝條件及生產服務等進行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改造提升。
專題六 科技服務業融合化賦能
支持發展培育研發設計、技術轉移、知識產權、檢驗檢測等高新產業和科技創新服務業,培育服務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新產業”。
專題七 建設人工智能開源平臺
鼓勵構建高效協同的大模型技術產業生態,支持企業打造開源通用大模型、商用通用大模型、垂直領域行業大模型,集聚發展大模型和生成式人工智能產業,重點支持分布式高效深度學習框架、深度超大規模圖計算等技術,開發搭建自主可控的人工智能開源平臺。
專題八 建設人工智能公開數據集
(1)支持圍繞人工智能基礎底座、平臺及模型、智能終端與產品、智能應用場景與服務等重點領域,建立高質量、開放式的訓練數據集、標準測試數據集、大模型語料數據庫等資源庫;
(2)支持行業優質企業建立行業專業數據集,加快構建高質量人工智能訓練數據集。
專題九 建設創新技術服務平臺
支持國內外有影響力的專業技術服務平臺、產業技術基礎公共服務平臺、概念驗證中心等創新技術服務平臺落地臨港新片區。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不得提交有涉密內容的項目申請;受聘于申報單位的外籍科學家及港、澳、臺地區科學家可作為項目負責人和參與人,但不得同時以境內、境外兩種身份負責或參與各類項目,申請時須提供聘用的有效證明。
(二)申報單位已承擔我委在研專項項目2項及以上者,原則上不得再申報;申報單位有我委專項資金支持但尚未驗收項目的,原則上本年度不得再申報同類專項;每個申報單位每年度最多只能申報一個促進前沿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和科技創新引領支撐專項(除補貼類);對于有在2012年至2023年期間立項且到期尚未驗收、或者已結題、或者已撤銷的臨港產業專項扶持項目的企業,按照“同類不重復、從優扶持”的原則,予以有限支持;對同一項目已通過其他渠道申請或獲取財政性資金支持的,應主動聲明。
(三)項目已初步落實立項、規劃、環評、固定資產投資備案(核準)、資金等實施條件。
(四)項目方案合理可行,符合《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前沿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實施細則》(滬自貿臨管委〔2024〕57號)、《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加快推動科技創新支撐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實施細則》(滬自貿臨管委〔2023〕106號)的要求。
四、申報審核程序
(一)申報時間:2024年全年開放申報,分批集中組織評審。
(二)申報途徑:在系統登錄界面(https://p.lingang.gov.cn),登錄選擇“一網通辦法人登錄”,再點擊選擇“法人一證通登錄”,通過法人一證通登錄成功后,選擇“線上服務”,點擊“辦事匯(臨港新片區財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系統)按鈕”,進入申報系統;
(三)評審方式:申報項目經園區預審、科創中心初審、臨港管委會復審、專家評審等評審環節,其中專家評審由我委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進行評審,專家評審主要采取會議評審方式,必要時輔以現場考察,屆時須申報單位提前做好準備和配合工作。
(四)公開公示:我委根據申報評審情況,履行相關決策程序后正式下達擬支持項目計劃,并在一定范圍予以公示。
五、監督管理
我委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促進前沿產業高質量發展專項和科技創新引領支撐專項項目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通過唯一的“臨港新片區財政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管理系統”自主申報項目。
我委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我委或我委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企業、單位收取費用的,請向我委舉報。
申報企業、單位存在弄虛作假或相關不誠信行為的,將按照程序及時上報國家和上海市相關征信系統,并在三年內不得申報享受臨港新片區各項優惠政策。
六、聯系方式
1、項目業務咨詢
專題一、三、四、六、七、八:68286692
專題二、五:68283725
專題九:68282151
2、申報系統技術支持:60336595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管理委員會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