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上海市“中華文化國際傳播” 項目申報指南
根據專項扶持資金管理有關規定,中共上海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委外宣辦”)負責上海市“中華文化國際傳播”項目(原上海市“中華文化走出去”專項扶持資金),面向全社會接受申報,并組織專家評審、實施資金監管。
現將2024年度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上海市“中華文化國際傳播”項目,重點挖掘優秀“出海”作品與活動,并關注支持優秀“引進來”項目,注重面向海外主流社會、主流人群,深化文明交流互鑒,增強中華文明傳播力影響力,不斷提升上海城市軟實力、擴大上海城市國際影響力。
項目評審立足發揮專項工作的牽引作用,堅持以國際傳播實際效果為標準,以精準傳播、有效觸達、創新表現為原則,增強文化傳播的親和力和實效性,推進中國故事和上海聲音的全球化表達、區域化表達、分眾化表達。
二、支持方向
重點鼓勵支持中華文化優秀作品國際推廣、重點鼓勵支持在海外開展國際文化交流互鑒;鼓勵支持各類新業態、新應用、新模式的優秀中華文化作品與活動,通過新渠道、新方式、新表達“出海”;鼓勵支持吸引海外主流人群來上海看上海體驗上海、創設全景式、沉浸式、體驗式宣介場景,對外展現中國式現代化的上海實踐。
(一)中華文化國際表達
用國際語言演繹和展現當代優秀中華文化,根據不同國家民族的歷史文化傳統、受眾審美習慣開展精準傳播,立足全球視角開展中外人文對話,積極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創造性轉化和創新性發展,創新當代中華文化的國際敘述和表達。
(二)上海形象世界推廣
立足上海城市精神與城市品格,結合各自領域發展成果和資源優勢,著力推動上海與世界交流互鑒合作,增強上海在全球城市體系中的文化影響力和吸引力,不斷推進上海城市形象品牌建設,積極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上海城市形象和上海文化品牌。
(三)全球敘事能力建設
著力打造融通中外的新概念、新范疇、新表達,助力構建中國話語和中國敘事體系,進一步完善中華文化海外推廣渠道,打造中華文化國際傳播平臺與品牌標識;用好上海文化資源、緊扣國際關切講好新時代中國故事,積極主動展現其蘊含的精神力量和價值認同。
(四)國際朋友圈拓展
聚焦外國“Z世代”群體,外國政商界人士、媒體人士、智庫專家、旅游達人、海外大V、網絡名人、海外華人華僑等,鼓勵全社會參與,加強網絡新生代與新媒體的賦能作用,擴大傳播中華文化的國際朋友圈,共同講好中國故事、塑造上海形象。
三、支持類別
(一)影視作品
支持展示優秀中華文化的電影、電視劇、網絡劇、動畫片和廣播劇等項目的對外翻譯推介、海外重點渠道參展、播映等。
(二)舞臺藝術
支持戲劇、曲藝、音樂、舞蹈、雜技等優秀舞臺藝術作品赴海外進行商業演出或重要交流演出,開展國際傳播。
(三)網絡文娛
支持反映中華優秀文化IP的游戲類產品赴海外進行推廣,支持具有全球影響力的電競平臺或電競賽事相關活動的國際傳播。支持優秀網絡文學作品出海。
(四)美術文博
支持中國畫、漫畫、書法、篆刻等美術作品面向海外進行傳播。支持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美術或文博展覽開展國際傳播。
(五)學術交流
支持以學術交流、思想對話等方式開展的各類智庫(含民間智庫)國際交流項目。
(六)文化活動
支持以體驗、傳播、推介中華優秀文化為主題的各類國際文化交流活動,如企業涉外文化推廣活動、已出版書刊的國際推廣、優秀中華文化或上海城市形象主題展覽等。
(七)其它
其它有助于推動中華文化國際傳播的項目。
四、申報事項
(一)支持項目
本年度“中華文化國際傳播”項目,支持符合申報條件、達到扶持要求的已完成項目。已完成項目需提供傳播效果第三方評估報告。
本年度“中華文化國際傳播”項目,支持符合申報條件、達到扶持要求、已取得階段性成果的項目。取得階段性成果項目需明確已完成部分的國際傳播效果、未完成部分的推進計劃和結項時間。
目前尚處于籌備、策劃、創意階段的項目暫不予受理。
“中華文化國際傳播”項目,主要支持渠道合作、海外推廣(包括但不限于海外主流媒體、主流社交媒體,海外市場推廣等)。
(二)評審原則
評審原則分成四類:一、文化交流類評審標準主要為觸達受眾數量、媒體報道情況(含大眾媒體、專業領域媒體等),以及海外社交媒體傳播情況等;二、渠道建設類評審標準主要為覆蓋人群、重點展示區域范圍、海外合作方相關情況等;三、互聯網國際傳播評審標準主要為閱讀量、點贊量、評論量、轉發量等;四、對外文化貿易評審標準主要為成交數量、銷售收入等。
(三)支持額度
根據今年度評審結果確定具體支持額度,單個項目支持額度不超過項目總投入的50%,國際傳播支持額度一次性不超過100萬。
(四)申報條件
項目申報方須在本市注冊并在本市設有辦公機構,能夠獨立從事對外文化交流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以下情況不予受理:一、已經獲得市政府投資或市級其它財政性專項資金資助的項目;二、項目申請方在申請、使用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存在嚴重違約行為;三、項目申請方曾獲得過市級財政扶持資金支持,但所獲支持項目驗收未通過。
五、申報及評選流程
(一)申報
登陸中共上海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官方網站(http://www.shio.gov.cn),下載《2024年上海市“中華文化國際傳播”項目申請表》(以下稱《申請表》),填妥后發送word文本至指定電子郵箱:shiye@shio.gov.cn。
《申請表》須打印一式三份,“申報意見”欄由法定代表人簽名確認后蓋章。通過快遞、郵寄等方式至市委外宣辦(上海市大沽路100號3707室,電話:23113355/23119797,郵編:200003)。
申報時間:2024年9月20日(周五)-11月18日(周一)
(二)評審
市委外宣辦負責受理和匯總申報項目,組織專家進行評審。評審結果向社會公示。
(三)撥付
在審核通過后,市委外宣辦按照相關資金管理辦法及規定撥付。
六、評估監督
市委外宣辦對入選項目的實施情況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評估。項目實施方須積極配合市委外宣辦開展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工作,并視情開展專項審計。
實施方應對相關資金專款專用,不得擅自變更資金用途。確有特殊原因需調整,必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市委外宣辦,經審核通過后方可實施。
對于違反有關資金使用規定或績效不佳的項目,市委外宣辦保留變更、中止、收回相關資金的權利,并保留依法追究相關部門、單位和人員行政、法律責任的權利。
七、咨詢方式
咨詢熱線:23113355、23119797
咨詢時間:2024年9月20日(周五)-11月18日(周一),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法定節假日除外)
八、附則
市委外宣辦未授權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中華文化國際傳播”項目申報事宜,項目單位請自主申報項目。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中共上海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或其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單位收取費用,請知情者予以舉報。
本“申報指南”由市委外宣辦負責解釋。
中共上海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
202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