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區開展2025年(第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工作的通知
化工區各企業: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 法》(工信部企業〔2022〕63 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 號)要求,現就2025 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企業申報
(一)條件標準
應在上海化學工業區內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線上填報,并導出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復核)表》(見附件3),報送至化工區投促中心。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線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2.落實“全年申報、分批受理”機制,化工區投促中心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應分別于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1月30 日前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三)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1.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 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線上填報,并導出由系統生成的《2 025 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見附件5), 報送至化工區投促中心。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2.落實“全年申報、分批受理”機制,化工區投促中心根據認定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 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應分別于 3月31日、6月30日、9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向市經濟信息化委推薦。
二、動態管理
(一)到期資質復核
優質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有效期到期前進行復 核,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根據有效期,2021年、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公告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分 別于3月31日、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進行復核。2022年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應于11月30日前進行復核。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復核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復核。企業向化工區投促中心提交復核紙質材料(參照新認定評價要求)。
(二)簡單更名申請
有簡單更名需求的優質中小企業, 向化工區投促中心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三)年度信息更新
有效期內優質中小企業應于4月30日前登錄服務云平臺,通過“專精特新業務辦理(創新中小業務辦理)-年度信息更新 模塊”填報2024年有關數據。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 核資格。當年開展復核的企業無需進行信息更新。
三、聯系方式
聯系地址:上海化工區目華路201號化工區大廈5樓
聯系人:鄧伊蓮 67120107、18221850401
附件:
1.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聯系人名單;
2.關于推薦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的函 (模板);
3.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 (含佐證材料清單);
4.關于推薦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的函(模板);
5.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含佐證材料清單);
6.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
7.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標準;
8.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9.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附件下載:2025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的通知.doc
上海化學工業區投資促進服務中心
2025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