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匯區開展2025年(第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工作的通知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5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條件標準
(一)應在上海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二)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三)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四)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申報流程
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進行線上填報。初審通過后,導出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2份(無需其他佐證材料),左側用兩個訂書釘裝訂,須簽章(封面、騎縫、真實性說明處蓋公章,真實性說明處法人簽字)齊全,并報送至至徐匯區新型工業化辦中小企業服務科(漕溪北路366號1號樓504室),快遞報送僅接收順豐標快(詳見附件)。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一)新申報。按照“全年申報、分批受理”機制,企業自行選擇申報批次,分別于3月18日、6月18日、9月18日和11月18日前登錄服務云平臺完成線上填報和紙質材料提交。
(二)復核。優質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有效期到期前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根據有效期,2021年、2022年(第一批)、2022年(第二批)公告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分別于3月18日、6月18日、9月18日和11月18日前登錄服務云平臺完成線上填報和紙質材料提交。2022年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應于11月18日前進行復核。
對于審計報告難以按時報送的復核企業,也需要按時完成線上其他信息的填報,審計報告盡快補充提交。
(三)簡單更名申請。有簡單更名需求的優質中小企業,需向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申請并填寫《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申請表》(詳見附件),并提供對應佐證材料。
(四)年度信息更新。有效期內優質中小企業應于4月30日前登錄服務云平臺,通過“專精特新業務辦理(創新中小業務辦理)-年度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4年有關數據。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當年開展復核的企業無需進行信息更新。
三、聯系方式
徐匯區新型工業化辦中小企業服務科
64284146、64872222*4016
附件:
1.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推薦匯總表
2.佐證材料清單
3.企業真實性聲明和合規經營承諾(模板)
4.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標準
5.部分指標和要求說明
6.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