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寧區開展2025年(第一批)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復核)工作的通知
各相關單位:
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暫行辦法》(工信部企業〔2022〕63號)《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管理實施細則》(滬經信規范〔2022〕8號)要求,現就2025年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企業申報 ?
(一) 條件標準
1.應在上海市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2.符合《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
3.企業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失信主體名單,提供的產品(服務)不屬于國家禁止、限制或淘汰類,同時近三年未發生重大安全(含網絡安全、數據安全)、質量、環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稅等違法違規行為;
4.堅持企業自愿原則,滿足所申報類型的企業評價認定標準。
(二) 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
1.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線上填報,并導出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創新型中小企業申報(復核)表》(見附件3),報送至所屬街鎮、臨空園區。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線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
2.落實“全年申報、分批受理”機制。
企業請分別于3月19日、6月18日、9月17日、11月12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進行在線填報;請分別于3月20日、6月19日、9月18日、11月13日前將創新型中小企業申請表(加蓋公章)及佐證材料裝訂成冊,紙質材料一份報送至所屬街鎮、臨空園區。
各街鎮、臨空園區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應分別于3月21日、6月20日、9月19日和11月14日前向長寧區商務委員會推薦。
(三)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認定
1.企業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http://www.ssme.sh.gov.cn,以下簡稱“服務云”)進行線上填報,并導出由系統生成的《2025年度上海市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復核)表》(見附件5),報送至所屬街鎮、臨空園區。紙質材料須簽章齊全并與網上提交的電子材料內容一致。一家企業原則上一個年度內只能申請一次。未完成創新型中小企業評價的企業,在申報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時,須同時開展創新型中小企業自評。
2.落實“全年申報、分批受理”機制。
企業請分別于3月19日、6月18日、9月17日、11月12日前登錄上海市企業服務云完成網上申報;請分別于3月20日、6月19日、9月18日、11月13日前將“專精特新”中小企業申請表(系統中導出,并加蓋公章、法人簽章)紙質文件一份報送至所屬街鎮、臨空園區。
各街鎮、臨空園區根據評價標準,對企業申報信息和相關佐證材料進行審核、實地抽查,審核通過的應分別于3月21日、6月20日、9月19日和11月14日前向長寧區商務委員會推薦。
二? 動態管理 ?
(一) 到期資質復核
優質中小企業有效期為三年,企業應在有效期到期前進行復核,復核通過的,有效期延長三年。根據有效期,2021 年、2022年(第一批)、2022 年(第二批)公告的專精特新中小企業應分別于3月19日、6月18日、11月12日前進行復核。2022年公告的創新型中小企業應于11月12日前進行復核。企業登錄服務云平臺,填寫復核申請表、上傳相關佐證材料,完成復核。企業向所屬街鎮、臨空園區提交復核紙質材料(參照新認定評價要求)。
(二) 簡單更名申請
有簡單更名需求的優質中小企業,向長寧區商務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交相關材料。長寧區商務委員會參照《關于組織開展上海市優質中小企業簡單更名審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開展簡單更名審核工作,并及時報送審核結果。
(三) 年度信息更新
有效期內優質中小企業應于4月30日前登錄服務云平臺,通過“專精特新業務辦理(創新中小業務辦理)-年度信息更新模塊”填報2024年有關數據。未及時更新企業信息的,取消復核資格。當年開展復核的企業無需進行信息更新。
三? 聯系方式 ?
(一) 各街鎮、臨空園區聯系方式請見附件1
(二) 長寧區商務委員會
聯系人:盧毅
電話:22050872
(三) 上海市中小企業發展服務中心
創新型中小企業咨詢:
電話:64220833 64225339
郵箱:cxxzxqy@163.com
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咨詢:
電話:64225003-11、64225069
郵箱:zjtx_sh@163.com
地址:大木橋路108號606室
(四)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中小企業辦
咨詢電話:23119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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