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上半年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
黃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預算管理項目庫常年受理黃浦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
一、 支持對象
支持在建服務業項目,項目應在服務業領域中發揮引領作用或在產品創新、技術創新、模式創新、業態創新等方面形成示范效應。
項目建設單位應在黃浦區依法設立、具有合理的經濟規模、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的法人、非法人組織。
二、需準備的資料
1、項目申請表、項目基本信息表
2、營業執照或法人證書
3、項目單位近三年財務報表及上年度審計報告
4、項目建設實施地點的場地證明(自有房產證或租賃合同及出租方房產證)
5、自籌資金出資證明(包括自有資金銀行存款證明、貸款資金的銀行貸款承諾書、貸款協議、貸款合同),達到項目總投資額的60%以上
6、風險投資、成果或專利證書等其他相關文件
7、涉及與其他機構合作或許可經營的須提供合作協議/批復或許可證
8、如項目涉及土建、加層、外立面改造等,需提供規劃部門和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如項目購置設備及試驗加工過程中涉及環境影響(如噪音、輻射、三廢排放等)需提供環保部門的批復意見
三、項目單位申報程序
1、請項目單位填寫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及基本信息表,可在黃浦區企業發展服務平臺網站http://zzcx.huangpuqu.sh.cn(最新動態-引導資金申報-相關附件)中下載;準備相關附件,通過黃浦區企業發展服務平臺提交預算管理項目庫入庫申請,上傳項目材料。
2、項目庫常年受理項目申報。經材料審核,審核通過的項目進入項目庫。入庫項目的建設單位依管理部門通知提交紙質資料。
3、對納入項目庫的項目,由區引導資金評審小組同委托專業第三方機構,對項目進行評審。本次區級初審范圍為2021年2月19日之前納入項目庫的項目。
附件1、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請表
附件2、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基本信息表
聯系人:宋豐志
上海市黃浦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