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
區有關部門及單位:
為推動本區現代服務業快速發展,根據《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府規〔2018〕5號)、《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0-2021年)》和《虹口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虹府規〔2019〕1號)的相關要求,現就2021年度第一批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以下簡稱“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申報要求
在虹口區依法納稅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非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可以通過本區申報2021年度第一批引導資金。項目申報單位應當財務管理制度健全,會計信用、納稅信用和經濟效益良好,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
關于項目支持范圍、支持方式,申報材料等具體要求,按照《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0-2021年)》有關規定執行。
二、申報工作安排
1.輔導培訓。2月8日下午14:00,在上海北外灘航運服務中心2樓報告廳(地址:虹口區霍山路150號),召開項目申報輔導培訓會。請申報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和財務負責人一并參加培訓會(參與者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自覺接受體溫檢測,出示健康碼,規范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
2.正式申報。項目申報單位向區發展改革委報送齊全的項目申報材料電子版至hkfgwcyk@126.com,申報的截止時間為2月24日。
3.區級評審。3月上旬,區發展改革委組織開展區級專家評審,具體另行通知。
4.轉報工作。經區政府同意后報市引導資金評審小組辦公室。
附件:
1.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0-2021年)》的通知(滬發改服務〔2020〕1號)
2.《虹口區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虹府規〔2019〕1號)
2020年12月29日
聯系地址:飛虹路518號1405室(虹口區發展改革委)
電子郵箱:hkfgwcyk@126.com
聯系人:王雨佳 25658418
附件:
附件1.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0-2021年)》的通知.docx
附件:
附件:
附件1.2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0-2021年).doc
附件:
附件1.1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的通知.pdf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