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產學研專項資金(人工智能)
一、主管部門
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管理辦法》(浦府規〔2021〕1號)
《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產學研專項資金操作細則》(浦科經委規〔2021〕2號)
《2021年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產學研專項資金(人工智能)申報指南》
三、扶持政策
1、項目資助資金不超過項目總經費的30%,單個項目的最高資助額度不超過200 萬元。
2、項目執行期為兩年,立項項目采取事后資助方式,驗收通過后一次性撥付資助資金。項目經費由企業先行投入,單獨核算,專款專用。
四、申報時間
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1月15日
五、資助對象
資助對象為工商注冊、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且經營狀態正常、財務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具有承擔項目建設能力的企業。
六、征集范圍
專題1:支持自然語言處理、計算機視覺、語音識別、增強現實等通用技術的研究與應用,支持智能穿戴、智能家居等硬件產品的研發,支持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人工智能操作系統和軟件框架的研發;支持機器人減速器傳動精度、伺服電機控制算法及快速響應性等核心零部件技術提升,支持機器人本體、智能感知、智能操控等關鍵技術研發,支持機器人在工業、醫療等領域的研發應用。
專題2:支持“AI+工業互聯網”融合創新,支持數字孿生、模擬仿真、機器學習、邊緣計算等智能技術在工業場景的研發應用;支持服務型制造,以提高生產運營效率和示范應用為目標,支持在工業設計、個性化定制、供應鏈管理、檢測維修等環節的技術研發應用。
執行期限:不超過2年,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
七、申報要求
1、項目申報主體須由新區企業牽頭,聯合1-2家高校、科研院所、相關功能性平臺共同申報。項目承擔方需要有較強的項目研究基礎、人員配備和經費保障,合作單位為上海市高校、科研院所、相關功能平臺,在合作項目相關技術領域達到國際國內領先水平。合作協議應是2021年10月15日后簽署的協議。
2、申報單位于同一年度在社會領域數字化轉型專項與本專項項目中只能選擇一個申報。同一企業原則上只能申報一個項目。同一申報企業承擔本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不再予以支持。已經獲得國家、上海市和區級其他財政資金資助項目不得申報本專項。
3、產學研合作方項目牽頭人人原則上只能合作申報一個產學研項目。同一合作方牽頭人承擔本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尚未完成驗收的,不再予以支持。
八、申報材料
1、項目申請表;
2、項目可行性方案;
3、合作協議書;
4、視項目情況補充的相關證明材料,包括已獲知識產權、資質證明、前2年年度審計報告等。
2021 年度浦東新區科技發展基金產學研專項(人工智能)建議立項名單
序號 | 項目名稱 |
1 | 面向軌道車輛限界智能檢測系統的研發和應用 |
2 | 基于深度學習的模組外觀缺陷檢測技術 |
3 | 石油化工生產過程智能調控運行優化系統 |
4 | 基于人工智能的牙齒形態學大數據精準分析系統研發 |
5 | 基于認知理解生成的開放域跨語言知識圖譜構建與應用 |
6 | 融合自然語言處理的智能財稅關鍵技術研究及應用 |
7 | 面向綠色制造的低能耗工業機器人智能運動控制系統研發 |
8 | 室外工業移動機器人的3D激光雷達智能感知算法及高能效硬件加速 |
9 | 基于深度自然人機交互的智能共融康復機器人研制與應用 |
10 | 雙平面X光自動跟隨骨關節成像及分析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