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東新區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財政扶持政策
一、主管部門
浦東新區科技和經濟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浦東新區“十三五”期間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財政扶持辦法》(浦府〔2017〕134號)
《關于開展2020年度浦東新區促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財政扶持政策申報的通知》
三、申報時間
2021年9月28日—2021年10月31日
四、支持對象
符合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和浦東傳統優勢產業范疇的企業,工商注冊地和稅收戶管地在浦東新區的企業。
五、支持范圍、條件和支持方式
支持發展重點領軍企業
重點領軍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 前三年年均主營業務收入2億元人民幣及以上;
3. 前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長率5%及以上;
4. 前三年年均上繳稅收2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對符合條件的重點領軍企業,按綜合考核評定的企業對新區的增量貢獻程度,五年內每年給予 一定的獎勵。
支持發展具有良好發展基礎的重點優勢企業
重點優勢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 前三年年均主營業務收入50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3. 前三年主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長率10%及以上;
4. 前三年年均上繳稅收8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對符合條件的重點優勢企業,按綜合考核評定的企業對新區的增量貢獻程度,五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
支持發展具有良好發展潛力的重點培育企業
重點培育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 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2. 前三年年均主營業務收入15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3. 前三年主 營業務收入年均增長率30%及以上;
4. 前三年年均上繳稅收2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
對符合條件的重點培育企業,按綜合考核評定的企業對新區的增量貢獻程度,五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
對新引進的經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綜合考核評定的企業對新區的貢獻程度,五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
對新認定(首次)的高新技術企業,按綜合考核評定的企業對新區的貢獻程度,兩年內每年給予一定的獎勵。
六、申報材料
1、高新技術企業證書;
2、前三年稅務部門納稅憑證;
3、前三年所得稅核算清繳表;
4、戰略性新興產業企業獎勵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