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核心團隊專項獎勵
一、主管部門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政策依據
《新時期促進上海市集成電路產業和軟件產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政策》滬府規〔2021〕18號
《上海市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核心團隊專項獎勵辦法》滬經信規范〔2022〕10號
《關于開展申報2021年度 上海市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核心團隊專項獎勵的通知》滬經信軟〔2022〕844號
三、申報時間
2022年12月7日至2022年12月27日
四、扶持政策
核心團隊獎勵總金額按照上一年度經核定的主營業務收入(以下簡稱“年度主營業務收入”)情況分級計發。
(一)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二)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集成電路裝備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三)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集成電路材料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四)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5億元、10億元、5億元、2.5億元的集成電路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開發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五)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軟件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六)對于年度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15億、10億、5億元、2.5億元的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和信息安全軟件企業,分別給予核心團隊累計獎勵不超過3000萬元、2000萬元、1000萬元、500萬元。
對核心團隊成員的獎勵金額,由企業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獎勵標準并按相關要求發放,成員個人獎勵額度最高不超過50萬元。
五、申報條件
(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9號》相關規定標準,從事集成電路設計(含IP),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開發,集成電路專用裝備或關鍵零部件研發、制造,集成電路專用材料研發、生產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10號》規定的以軟件產品開發及相關信息技術服務為主營業務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經報市政府同意的集成電路和軟件產業鏈中作出突出貢獻的、新引進的重點企業。
(二)在本市注冊成立兩年以上(新引進企業除外),依法納稅,信用記錄良好;其核心團隊成員申報年度社保需在上海繳納,且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集成電路和軟件企業核心團隊成員由企業自主決定,主要包括在企業擔任重要崗位并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且80%以上為管理人員。
(三)企業從事業務領域需符合產業發展導向,同時具有較強的創新能力,近兩年知識產權擁有量穩定增長;
(四)申報獎勵企業上一年度經核定的主營業務收入首次突破以下規模:
1.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集成電路設計企業;
2.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集成電路裝備企業;
3.首次突破30億元、20億元、10億元、5億元的集成電路材料企業;
4.首次突破15億元、10億元、5億元、2.5億元的集成電路電子設計自動化(EDA)工具開發企業;
5.首次突破200億元、100億元、50億元、10億元的軟件企業;
6.首次突破15億元、10億元、5億元、2.5億元的基礎軟件、工業軟件和信息安全軟件企業。
六、申報材料
1、上海市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核心團隊專項獎勵申請表;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4、按附件4要求提供佐證材料(2020年度、2021年度);
5、通過第三方平臺查詢的2020年-2021年知識產權列表;
6、軟件和集成電路企業核心團隊成員“個人所得稅App”中2021年1月-12月的收入納稅明細查詢結果(工資薪金數據)和納稅記錄;
7、核心團隊成員相關證明文件(包括高管聘書、董事會決議、核心技術開發人員研究成果以及有效激勵和約束手段等相關證明和證書)